浙江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專任教師4人公告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專任教師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2019年5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寧波教育學院改制設立為“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是一所具有60余年辦學歷史,以培養全日制大專生、培訓寧波市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教育行政干部為主要任務的公辦高等師范院校。目前學校設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產品藝術設計、音樂表演、電子商務等13個專業,全日制學生近6100人。其中,學前教育專業是寧波市重點建設專業,學前教育發展協同創新中心被確定為唯一一個市級教育類協同創新中心,學前教育師范生培養質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學前教育專業群入選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名單。學校主體校區在寧波杭州灣新區。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報備員額專任教師。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崗位名稱 |
人數 |
崗位職責 |
招聘專業及學歷 (學位)要求 |
其他資格條件 (職稱、年齡、工作經歷等要求) |
招聘范圍 |
崗位類別 |
學前教育專業 專任教師 (中韓班) |
1 |
1.承擔學前教育專業課程教學; 2.參與學前教育專業中韓班韓方專業課程課堂教學,承擔與韓方合作高校溝通和翻譯等工作; 3.參與專業和教學團隊建設。 |
學前教育學二級學科專業,本碩專業或研究方向一致; 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歷屆生(已取得學歷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5周歲。 2.具有Topik 5級證書(韓國語能力等級考試5級)。 |
全國 |
專技 |
新聞采編與 制作專業 專任教師 |
1 |
1.主要承擔UI設計與新媒體包裝領域課程及新聞專業課程教學; 2.參與專業和教學團隊建設; 3.承擔科學研究和管理服務工作。 |
本科或碩士階段為設計學、美術學、戲劇與影視學、藝術學等相關一級學科專業; 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符合下列條件:歷屆生(已取得學歷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對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5周歲,具有教授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且有媒體行業相關工作經歷。 |
全國 |
專技 |
傳播與策劃 專業專任教師 |
1 |
1.承擔《商業廣告攝影》《影視制作基礎》《音視頻包裝技術》等傳播與策劃專業課程教學; 2.參與專業和教學團隊建設; 3.承擔科學研究和管理服務工作。 |
本科或碩士階段為設計學、美術學、戲劇與影視學一級學科專業; 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歷屆生(已取得學歷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對具有博士學位或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5周歲,具有教授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且有廣告行業或媒體行業相關工作經歷。 |
全國 |
專技 |
學前教育專業 專任教師 |
1 |
1.承擔學前教育或教育學有關課程教學; 2.參與專業和教學團隊建設; 3.承擔科研和服務工作。 |
本科階段為教育學類專業;碩士階段為教育學原理、課程與教學論、教育史、比較教育學、教育法學二級學科專業; 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歷屆生(已取得學歷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對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5周歲,具有教授職稱的可放寬至50周歲)。 |
全國 |
專技 |
注:1、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2、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工作經歷,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障交費憑據)或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3、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畢業)可憑學生證、就業協議或就業推薦表報名,但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4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 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或畢業論文為準,報名時提供國(境)外院校主干課程或畢業論文摘要部分等證明。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4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4、工作地點均在杭州灣校區。
五、招聘辦法與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1日9時至12月17日16時
2、應聘辦法:應聘者登錄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網站https://rszp.ncec.edu.cn,按以下步驟報名:(1)注冊賬戶;(2)完善個人相關信息;(3)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榮譽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學科專業方向證明等相關電子證明材料;(4) 點擊公告中“崗位名稱”或在“招聘崗位”欄應聘相應崗位。
應聘報名遇到特殊情況時,請聯系系統技術支持服務電話:0571-87871332,人事處電話:0574-82371619、82371637或發送E-mail到njyrsc@126.com)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應聘人員需根據各崗位招聘條件和要求,如實、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備注:在按模塊上傳證明材料時,若有多個附件的,請務必整合成一個PDF文檔)。報名材料、證明材料上傳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視作資格初審未通過。
4、報考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按規定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通知本人,同時告知資格復審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的辦法。面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教學能力測評參考教材將在考試前一天公布。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學校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須攜帶報名表、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韓國語能力等級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障交費憑據)或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原則上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放棄。
2、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實踐技能等。“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方案由學校另行公布。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根據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通知公布的時間、地點按規定參加考試。
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考核方式的崗位,按照考生“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實際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如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作放棄,因此產生的空缺面試名額不替補。
4、成績
“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各100分,“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由“教學能力測評”成績的70%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30%組成。總成績為“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80%和面試成績的20%之和,滿分100分,其中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排序。
考生可在專業能力測評或面試后3個工作日登錄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查看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
體檢結束后,學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棄權等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學校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www.nbei.net,“學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詢/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學校地址:寧波杭州灣新區金溪西路129號杭州灣校區,郵編:315336
咨詢電話:0574-82371619、82371637(聯系人:何老師、單老師)
咨詢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節假日除外。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15867205514(聯系人:楊老師)
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