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廣州市海珠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招聘雇員公告
來源: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
2023-12-01 15:29:29
2023年廣州市海珠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公開招聘雇員的公告
因中心業務經辦工作的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管理輔助類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管理輔助類雇員1名,主要從事社保窗口業務(附件1)。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熱心服務群眾;
(三)學歷和年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限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四)戶籍不限,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同等條件下有社保相關工作經驗或持有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資格證者優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的;
3.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與初審
(一)報名時間: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至12月8日(星期五)(共3個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廣州市海珠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二樓(海珠區寶崗大道197號宏宇廣場二層行政部)
(三)報名材料:報名登記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社保參保記錄)、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等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復印,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工作經歷證明除外)。
(四)資格審查注意事項: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的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提交資料齊全且符合條件者將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筆試時間地點。應聘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筆試
(一)考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
(二)筆試內容:社會保險常識、邏輯推理等知識。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
(四)按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能達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
五、面試和體檢
(一)面試
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處理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分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
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
(二)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考察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海珠區人民政府網-區人社局-考試招聘版塊公示3個工作日(網址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雇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海珠區及用人單位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考試期間,考生如出現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配合接受相應安排;
(三)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需攜帶身份證;
(四)提交報名資料后,超過考試規定時間沒有前來參加筆試、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五)本次招聘工作,請考生認真填寫聯系方式,務必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錯誤導致無法聯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遲等問題,個人自行承擔責任;
(六)本招聘不辦理戶籍遷移、檔案存放手續,住宿自理;
(七)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其他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34142550(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聯系人:謝小姐。
廣州市海珠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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