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無錫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招聘32人公告
來源:宜興市人民政府
2023-11-15 17:26:27
2024年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
為進一步加強宜興市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決定在安徽醫科大學(安徽合肥)設置考點,組織第一批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8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戶籍不限。
4.招聘對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國(境)外學校畢業并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且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
(1)普通高等院校2023、2024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
(2)2022年9月1日以后國(境)外學校畢業并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其中,2023年9月1日以后國(境)外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3、2024年畢業并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的,可視為“應屆畢業生”報考,要求同上。
5.報考人員須符合全國醫師資格考試或全國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5)已被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聘用的在編人員;
(6)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及其他不適宜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一)報名程序
1.報名網址: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21.228.236.224:18081/login)
2.報名時間:
2023年11月20日9:00--2023年11月23日16:00
3.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11月20日9:00--2023年11月24日10:00
4.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11月20日9:00--2023年11月24日11:00
5.報名須上傳的相關材料(有關證書、證件掃描件各1份):
(1)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3)2023屆及之前的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研究生須提供研究生及本科等專業學習期間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2024屆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研究生須提供《2024屆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以及研究生和本科等專業學習期間已取得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2023屆及之前的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研究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屆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研究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或截圖)。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同時上傳本科階段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尚未取得的無需上傳);
(6)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業績成果:本科與研究生階段論文發表情況、科研獲獎情況、發明專利情況、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學金證明材料、校級及以上獲獎表彰證書等證明材料。以上證明材料最多提供10份,若超過10份,以前10份為準,所有證明材料制作成1個PDF文件上傳(自行排序,垂直正向,不留邊框,內容清晰,便于識別)。
如研究生考生的學歷認證或者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的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但其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證明。
報考人員提供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將在24小時內審核考生報考信息(節假日審核時間順延),請考生在報名同一網址及時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視為完成網上報名程序。考生若對初審意見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內可通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及時提出陳述申辯。因考生錯報、漏報、延報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負。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以崗位代碼為準),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必須是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2.博士研究生崗位(崗位代碼為B類)不設開考比例,其他崗位開考比例為1:3。崗位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經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取消招聘崗位。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補報名時間內重新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屆時電話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
三、適崗能力評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統一組織適崗性綜合評價。
1.適崗能力評價(材料評分):報考人員上傳的報名材料將作為適崗綜合評價的依據,主要考察專業綜合素質及崗位適應能力,評價成績滿分為100分。適崗能力評價成績不計入總分。
2.根據適崗能力評價分數的高低,碩士研究生崗位(崗位代碼為A類)中招聘崗位數為1的按1:8進入資格復審(排名末位者同分跟進),若崗位報考人數不足1:8,則全部進入資格復審;招聘崗位數大于1的按1:5進入資格復審(排名末位者同分跟進),若崗位報考人數不足1:5,則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適崗能力評價通過的考生可進行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現場復審資格。因未繳費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適崗能力評價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成績相同的同分跟進),遞補人員再放棄繳費的不再遞補。
3.報考人員可于11月26日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適崗能力評價成績,通過人員即可進行繳費。
4.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于11月26日公布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具體時間、地點。
5.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于11月27日公布遞補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適崗能力評價未通過且未獲得遞補機會的考生可改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醫院未開展適崗能力評價崗位(崗位將隨遞補進入資格復審名單一并公布)。屆時也將電話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改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7日9:00--12:00。改報名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繳費,所有崗位不再進行適崗能力評價。
6.適崗能力評價未通過且未獲得遞補機會的考生,如改報初次報名時未開考崗位后該崗位仍未達到開考比例,且未獲批準降低開考比例而導致招聘崗位取消的,不再補報名。
四、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1.繳費標準:碩士研究生崗位(崗位代碼為A類)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費100元。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外,不退還報名費。
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視作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博士研究生崗位(崗位代碼為B類)不收取報名費,審核通過即報名成功。
2.適崗能力評價通過的考生,繳費時間:2023年11月26日全天9:00—17:00。
3.適崗能力評價后遞補的考生、改報名的考生,繳費時間:2023年11月27日全天9:00—17:00。
4.繳費成功后,考生可從2023年11月29日9:00起,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現場資格審核
網絡報名初審通過者,在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主要對入圍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復審。復審未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
1.現場資格審核時間與地點:安徽醫科大學考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關注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
2.現場復審程序:報考人員攜帶應聘崗位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向復審人員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核驗后留存復印件),由復審人員復審。
3.現場資格審核時,應提供如下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1)2023屆及以前畢業的報考人員提供研究生及本科階段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2024屆畢業生提供《2024屆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按照國(境)外學歷學位報名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材料。2023年9月1日以后國(境)外畢業人員,如尚未完成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須提供擬申請認證學歷(學位)的中文翻譯件,并在資格審核現場填寫承諾書。
(3)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4)如考生提供的畢業證書或者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證明;
(5)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執業資格證書等)。
(6)業績成果:論文發表情況、科研獲獎情況、發明專利情況、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學金證明材料、校級及以上獲獎表彰證書等(涉及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各類證明材料必須提供)。
4.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未通過造成空額的,均不再遞補。
六、考核方式
博士研究生崗位(崗位代碼為B類)采用面談的方式,其他崗位(崗位代碼為A類)采用面試的方式,主要考核報考人員的資質素養、價值觀和崗位專業能力等。考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由報考人員現場簽字確認。考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未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
本次招聘考試沒有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面試時間安排在現場資格復審的第二天,面試地點與現場資格復審地點相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及考察
1.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通過加試(面試)確定。面試后擬參加體檢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同時上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與《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高校采用網上電子簽約而無法提供紙質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擬錄用合同作為就業協議書的補充件。未在規定時間簽約及上交相應材料者將取消參加體檢資格。
2.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的畢業生,按照規定時間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醫院由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指定。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對體檢合格者,按照有關程序實施考察。
八、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3. 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2024年12月31日前),報考人員未取得符合報考條件對應學歷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未通過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或者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不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4.如遇報考人員放棄(被取消)體檢資格、擬錄用人員個人放棄(違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按同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5.新聘用人員具有事業編制,實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按聘用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內新聘用人員應當完成崗位要求的診療、科研等工作任務,并參加試用期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個人自主擇業。
6.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期3年(含試用期)。
7.新聘用人員符合《宜興市衛生健康人才引育實施辦法(試行)》相關人才補貼政策的,按規定執行。
九、招聘相關信息發布網址
招聘公告將在以下網站進行發布: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ww.yixing.gov.cn/wsj/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招聘其他信息將在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布。
咨詢電話:0510-87991884、0510-87988643。
十、招聘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偽造、編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等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已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考生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宜興市紀委:0510-87986221。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0510-87980140。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7985125。
十一、本公告由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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