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來源:山西省社會科學院
2023-11-14 10:22:53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院(中心)人才隊伍建設,切實吸引一批學歷層次高、專業知識強的急需、緊缺人才充實到科研隊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隊伍結構,不斷提高科研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及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相關精神,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計劃組織實施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獲得博士學歷學位的國(境)內外的博士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熱愛社科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2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197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試(聘)用期、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如下:
招聘崗位 |
人數 |
學位學歷 |
專業門類 |
備注 |
專業技術崗位 |
3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專業 |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shanxi.gov.cn/)和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sass.sx.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報名地點: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人事部210房間。
(4)報名人員所需提供證件及材料:(按順序裝訂)
①打印填寫《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報名表》。
②本人身份證、博士研究生成績單、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③個人自薦材料,近5年公開發表的科研成果及論文論著(應包括封面、版權頁、目錄頁)、獲獎等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自行帶回)
④已參加工作的應聘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
(三)資格審查
現場進行資格審核并確定參加考核人員。
(四)組織招聘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
根據考核結果,按照招聘崗位數量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由招聘單位組織。統一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不合格人員需要復檢的,須經招聘單位同意,在另一醫療機構復檢。復檢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中的有關要求進行考察。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6個方面,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經考察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人員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提出擬聘人員名單,經院(中心)黨組研究通過后,在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由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人事部按程序辦理報批、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有違法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過程中,由于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因上述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五、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政策咨詢: 0351-7850223
監督電話: 0351-7850399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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