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西荔浦市市級公立醫院及鄉鎮衛生院直接面試招聘107人公告
來源:桂林人才網
2023-11-06 11:48:48
荔浦市2023年直接面試公開招聘市級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及鄉鎮衛生院新機制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2〕7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桂政辦發〔2022〕 13 號)、《關于印發〈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2012〕80號)、《關于進一步明確非實名制編制聘用人員控制數和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市人社發〔2017〕43號)、《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36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新機制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等文件精神,現決定組織實施荔浦市公開招聘市級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及鄉鎮衛生院新機制人員工作,共計劃招聘69個職位、10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應聘實行執(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執(職)業資格。
(七)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荔浦市2023年市級公立醫院直接面試公開招聘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及《荔浦市2023年鄉鎮衛生院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新機制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2)。
(八)其他條件:
1.本次招聘條件中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以2023年11月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11月8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8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8日至2005年11月8日期間出生);需限制或放寬年齡要求的崗位,具體詳見《崗位表》(附件1、附件2)。
3.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及鄉鎮服務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報考須滿足規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申請,取得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后,方能報考,一經聘用,若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因不同意報考拒絕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4.現役軍人。
5.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此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環節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網、荔浦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招聘公告及職位計劃表。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荔浦市公開招聘市級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及鄉鎮衛生院新機制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荔浦市衛生健康局409人事股(地址:荔浦市荔城鎮濱江南路2-2號),聯系電話:0773-7213297。
凡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荔浦市市級公立醫院直接面試公開招聘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報名登記表》或《荔浦市鄉鎮衛生院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新機制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貼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崗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加蓋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三)資格審查
荔浦市衛生健康局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荔浦市2023年市級公立醫院直接面試公開招聘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職位計劃表》和《荔浦市2023年鄉鎮衛生院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新機制人員職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報名參加面試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荔浦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
四、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直接進入面試程序。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3,又確需補缺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報荔浦市衛生健康局審核,并經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荔浦市2023年直接面試公開招聘市級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及鄉鎮衛生院新機制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開考并備案;同一招聘崗位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達40人以上的,該崗位面試時需拆分為2個以上考場,由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荔浦市衛生健康局在面試當天當場組織考生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按其抽簽確定的考場進行面試。參加拆分考場面試職位的報考人員,每個考場按照該職位招聘人數的1:2進行第二輪面試。以第二輪面試成績結果確定該職位排序。
通過資格審查進入面試程序的報考人員,要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的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在中共荔浦市紀委監委監督下,由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荔浦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報考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按抽簽序號進入考場面試,考官逐一獨立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職位個人報名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三)面試的形式、時間、地點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在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
(四)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以上,方能進入考察程序。面試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同一崗位招聘數末位出現兩人以上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形式及結果重新確定排序。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荔浦市衛生健康局和用人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小組成員3到5人,由市人社局、衛健局、用人單位共同組成。
(三)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四)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荔浦市衛生健康局和用人單位公章,報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荔浦市衛生健康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六)考察期間有自動放棄考察資格的,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七)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節,可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六、體檢
(一)體檢由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荔浦市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組織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三)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第五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如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荔浦市衛生健康局根據招聘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擬聘人員名冊送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備案,在荔浦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查實有問題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用人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鄉鎮衛生院新機制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不得少于5年。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內”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核對,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中沒有列入的,報名時可以選擇與所列專業相近的職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單位職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是否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與用人單位共同核準,報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本次荔浦市公開招聘市級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及鄉鎮衛生院新機制人員工作,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荔浦市衛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荔浦市公開招聘市級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及鄉鎮衛生院新機制人員名義舉辦的面試培訓班,均與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荔浦市衛生健康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5.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從荔浦市人民政府網站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荔浦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解釋電話:
荔浦市衛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7213297。
相關網站:
桂林人才網:https://www.glrcw.com/
荔浦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lipu.gov.cn
附件:
1.荔浦市2023年度市級公立醫院公開招聘聘用人員控制數人員職位計劃表
2.荔浦市2023年鄉鎮衛生院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新機制人員職位計劃表
荔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荔浦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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