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濮陽市公安機關招聘輔警320人公告
來源:濮陽市人事考試網
2023-11-01 11:14:37
2023年濮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河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等相關規定,經濮陽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組織實施2023年濮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警務輔助人員身份
警務輔助人員是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20名,其中濮陽市公安局招聘180名,清豐縣公安局招聘30名,南樂縣公安局招聘60名,范縣公安局招聘5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2023年濮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2.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河南省戶籍;
4.符合職位要求的年齡;
5.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或具有特殊技能、專業特長的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6.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要求取得學歷和具有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均截止2023年10月);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11.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英雄、模范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人員;
6.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四、招聘原則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網上報名、筆試、體能測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五、報名辦法和有關要求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申請及資格初審、報名確認和繳費、打印準考證三個環節。具體要求為:
(一)提交報名申請及資格初審。報考人員于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8日17:00期間,電腦端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pysrsks.com),進入“2023年濮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提交個人報考信息資料。電腦端上傳電子照片時必須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專用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要求原照片必須為單色(紅、藍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者jpeg格式,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以下簡稱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書、有效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專業名稱、個人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如果出現報考人員重復報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資格初審由報名系統自動即時審核,主要審核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報名申請一旦保存成功,即為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可于2023年11月8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關信息重新提交報考申請,也可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報名前,報考者須仔細閱讀并簽訂《報考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的報考申請信息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需全面了解職位要求,與自身情況一一對照,自行判斷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理性、慎重選擇報考職位,避免誤報、錯報。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因誤報、錯報職位或提交虛假信息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報名確認和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請務必于2023年11月8日19:00前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筆試考務費每人30元。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三)打印準考證。已確認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濮陽市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具體打印時間將通過濮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http://gongan.puyang.gov.cn)和“平安濮陽”微信公眾號另行通知,如未及時打印或者丟失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四)相關要求。完成報名確認和繳費的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其中要求具有因公犧牲民警、職工遺屬身份報考的職位不受此限制)。達到規定比例的參加筆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招聘人數按比例遞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遞減、取消、調整崗位情況一并在濮陽市人事考試網、濮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和“平安濮陽”微信公眾號公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11月9日17:00前,重新選報其他崗位,未在規定時間內重新選報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退還繳納的筆試報名費。
六、考試及資格復審
(一)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內容包含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和輔警管理知識,滿分100分。筆試由濮陽市公安局、濮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結束后需妥善保管準考證,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的有效證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丟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筆試成績適時在濮陽市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查詢。
筆試有缺考、作弊的不得進入體能測試。
(二)體能測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末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體能測試),若未達到1:3比例,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試。
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名單,測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通過濮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和“平安濮陽”微信公眾號另行公布,請考生及時查詢。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應攜帶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測試。缺少證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體能測試集合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等規定實施,體能測試項目包括縱跳摸高、10米X4往返跑和400米短跑,三項均為達標項目,任意一項不合格的即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與資格復審。在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以下資料:本人戶口簿、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筆試準考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退役軍人還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有特殊技能、專業特長的還須提供國家頒發的證書等佐證材料(由公安機關根據業務工作需求統一認定);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職位要求有輔警崗位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供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參保證明等相關材料。凡報考人員提交的證件、材料因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并發放《面試通知單》。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按自動放棄處理。面試資格復審期間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在濮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和“平安濮陽”微信公眾號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查詢。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以面試通知單為準。參加面試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經核驗后方可參加面試。缺少證件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到達面試集合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同一職位面試人數多需要分設考場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對有關面試原始成績進行平衡。
面試有缺考、作弊的不得進入體檢。
(四)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七、體檢
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職位人數1: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發放《體檢通知單》,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短跑計時時間短者優先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根據擬從事崗位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復檢要求應當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均進入政治考察人選。政治考察工作參照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實施,標準按照國家、公安部和省關于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核實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總成績并列時,除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優先聘用情形外,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400米短跑計時時間短者優先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濮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和“平安濮陽”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由公安機關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約定試用期,組織開展崗前培訓。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應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培訓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從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之日起,因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在一年內出現同類崗位空缺的,可在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順序確定遞補人員,予以補聘;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員不足時,根據職位空缺情況,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遞補人員,組織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合格后,予以補聘。
十、待遇保障
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備人民警察身份,也不屬于事業編制人員。被聘用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由同級財政統一保障,列入財政預算,薪酬待遇按照市(縣)公安、人社和財政部門制定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標準執行。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培訓、報到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考生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凡發現不具備相應職位資格、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次招聘由濮陽市紀委監察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的公告、所有環節的通知及注意事項均在濮陽市公安局官方網站和“平安濮陽”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因不及時關注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次招聘專業條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執行。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濮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五)考生如有疑問,可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撥打政策咨詢電話。在網上報名過程中,遇到報名系統操作問題可撥打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393-8820084 8820082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393-6665582
監督電話:0393-8820104
附件:2023年濮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濮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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