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社會招聘21人公告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23-10-30 10:38:57
2023年度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社會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1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應聘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見附件1)
(二)應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高等職業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勇于擔當,樂于奉獻。
2.符合崗位要求,具備與擬聘用崗位相適應的素質和能力。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均為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
3.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戶籍或具備留京落戶資格。
6.應聘學科(專業)帶頭人崗位須具有正高級職稱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獲得省級及以上教學名師等專家榮譽稱號;入選省級及以上學科(學術)或技術帶頭人、創新團隊帶頭人等人才項目;主持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教研項目;獲得省級及以上工匠、技能大師等技能人才稱號;經學院評議認定,具有與上述相當學術水平、學術地位和技能的高層次人才。
7.符合其他相關法規政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審查調查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并仍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00截止。
2.報名方式:此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按要求填寫《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附件2)、《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應聘人員簡歷》(附件3)和報名所需材料掃描件打包發送至郵箱rsc@bcsa.edu.cn。郵件主題:崗位編號+崗位名稱+姓名+學歷學位或職稱。報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學歷、學位、職業資格或職稱證書,工作經歷(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主要業績、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
(二)資格審核
對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根據資格審核情況,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應聘人員須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應聘資格。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比例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視資格審核通過人員情況研究決定是否組織考試。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試講(實操考核)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學術、教學、科研、管理水平。其中,學科(專業)帶頭人崗位的考試以面試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骨干教師崗位的考試以面試、試講(實操考核)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計算按照面試成績、試講(實操考核)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達到60分(含)以上者,方可進入下個環節。
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均通過電子郵件形式通知,請及時查看并回復,逾時未回復的視為放棄。
(四)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按相應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視情況研究是否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擬聘人選名單將在民政部門戶網站、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官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
(六)試用期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資福利待遇
解決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將依據教育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進行審核,對于所學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以與招聘單位聯系確認報名資格。
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真實、準確,招聘過程中如發現有信息不實、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學院地址:北京市大興區科苑東路1號 郵編:102699
學院網站:www.bcsa.edu.cn
電子郵箱:rsc@bcsa.edu.cn
聯系人:張老師、王老師
聯系電話:010-80206978 8020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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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民政部培訓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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