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米林市司法局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13人公告
來源:林芝市-米林縣政府新聞網
2023-10-08 17:17:37
米林市司法局關于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西藏自治區司法廳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專職人民調解員配備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發〔2022〕85號)精神,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一支政治能力較強、隊伍相對穩定?專業素質較高、敬業精神較強的專職人民調解隊伍,推動全市人民調解工作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全市各族群眾的調解服務需求。經報請米林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現面向社會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
一、招錄原則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政治立場堅定、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應聘考試的方式對求職人員進行考核,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最優者優先錄用。招聘工作由米林市司法局和米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實施,米林市委政法委全程監督。
二、招聘數量及職位性質
計劃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13人,屬聘用制人員。具體崗位招聘數量將根據報名情況適當縮減。專職人民調解員的聘任、管理、使用、分配等由市司法局統一安排,應聘人員拒不服從工作分配去向的,視為放棄本次招聘。
三、工作職責
(一)承辦調解全市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矛盾糾紛及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矛盾糾紛;
(二)協助市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三)負責對轄區內矛盾糾紛的排查,了解、掌握社情動態,并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提出處置意見;
(四)協調配合跨鄉、市矛盾糾紛調解;
(五)做好糾紛的受理登記、調查筆錄(取證)、調解筆錄、制作調解協議書、檢查和督促生效協議書的履行、回訪、歸檔和統計上報等工作;
(六)通過矛盾糾紛調解,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七)做好市司法局和鄉(鎮)司法所統籌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分裂;
2.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西藏米林戶籍,年齡在22周歲至45周歲,熱愛人民調解工作,善于溝通協調,有較為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調解能力;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有法律職業資格、法律專業背景及社會心理學專業優先,有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經驗或有調解特長、精通藏漢雙語的應聘者優先);
5.自愿與米林市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
(二)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曾被開除公職、黨(團)籍和學籍的,近三年內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3.在各級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
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其他不適宜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情形;
五、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為:合同工資(每人每月3500元,包含“三險”)。專職人民調解員享受“以案定補”案件補貼,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婚喪假、產假、帶薪休假等權利,并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制度,工作滿一年享有帶薪休假30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辦理入職手續。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10月21日(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米林市司法局人民調解指導中心;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免收報名費;
4.報名所需材料:所有報考人員須提供米林市司法局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藍底電子照片。報考者需如實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誠信報考。報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如無身份證需所在轄區派出所出具證明。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5.報名資格審查: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0月23日,市司法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未通過審查,應當說明理由;
6.領取準考證:考生準考證由市司法局統一制發,由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本人領取。
(二)筆試(占60%)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參加筆試,筆試工作由市司法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時事政治、文字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常識判斷、公文寫作等內容;
2.筆試時間:時間待定,具體日期以電話通知為準;
3.筆試地點:米林市委黨校三樓會議室(暫定);
4.筆試成績:由市司法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職位計劃錄用人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三)面試(占40%)
1.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由市司法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面試考官一般為3—5人。考官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工作人員擔任;
2.面試以結構化為主(含調解專業知識測試),總分100分。主要包括: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職業技能等;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具體由市司法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工作情況統一安排。
(四)政審參照公務員錄用政審規程執行。
(五)體檢
1.擬錄用人員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2.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時間另行安排。
(六)補錄工作
因體檢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現的名額空缺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確定招錄對象
根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合格等結果,確定擬招錄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招錄對象。
(八)錄用
被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后,本人寫出書面總結,由司法局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經米林市司法局黨組審批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
七、離職
雙方簽訂用人協議后,被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的,應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離職申請(試用期需提前3日);
2.米林市司法局黨組研究審批,未履行相應手續自行離職者,按照《勞動合同》內容追究法律責任。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
扎西尼瑪 15705231228
0894—5452991
舉報監督電話
0894—5452089(米林市紀委監委)
0894—5452368(米林市委政法委)
0894—5459198(米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本公告由米林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米林市司法局
米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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