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臨沂平邑縣青年人才引進31人公告
來源:平邑縣人民政府
2023-09-15 14:32:11
2023年平邑縣青年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優化全縣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我縣部分事業單位擬公開引進青年人才3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一)引進崗位及數量
具體引進崗位、數量及專業要求詳見《2023年平邑縣青年人才引進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引進范圍
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畢業生(2023屆畢業生及2022屆、2021屆尚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
(二)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82年9月25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學
習成績優良,具有與崗位相適的專業知識、能力;
(四)海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報名人員須于2023年9月25日之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六)2023屆畢業生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出具有用人管理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七)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仍在影響期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平邑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實行總量控制備案管理的人員;
5、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定向培養的畢業生;
6、在讀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7、報名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8、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
三、引進程序
(一)網上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報名結束后,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達到或超過計劃招聘人數的,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9月25日9:00—9月27日16:00
網上初審及報名查詢時間:2023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6:00
報名人員認真閱讀引進公告,登陸平邑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yi.gov.cn/)進行報名,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名信息資料,須在報名時上傳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及查詢時間內可以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引進資格。報名人員在引進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資格審查
報名通過初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審查相關材料等將在平邑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yi.gov.cn/)進行公布。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一經發現并查實,取消其引進資格。
(三)初試和面試
經資格審查后,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超過崗位計劃數3倍的,增加初試環節,初試采取筆試形式進行,根據初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按照面試成績進行錄取。通過資格審查人數不超過崗位計劃數3倍的,直接進入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超出崗位人數需求,面試成績相同的,視情況進行加試。
初試、面試有關要求和時間地點等將在平邑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yi.gov.cn/)進行公布。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同一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縣委組織部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成專門考察組,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引進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對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審核。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要求,對報名人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凡存在檔案涂改、有關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學習經歷與檔案記載不一致的,一律不作為引進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名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名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經初試、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在平邑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六)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對違反引進考試紀律的報名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引進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報名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2.本次引進工作有關信息以平邑縣人民政府網發布為準,請報名人員在引進期間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平邑縣委組織部、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9-4211321
監督電話:0539-4688006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平邑縣委組織部
平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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