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紅河彌勒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招聘簡章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3-09-04 14:53:10
彌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招聘簡章
因工作需要,委托彌勒啟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職責
招聘崗位及人數:彌勒市人民法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5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彌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崗位職責:一是負責庭前準備工作(包括簽收當事人提交的書證、視聽資料等證據材料、組織庭前證據交換、核實當事人基本情況、宣布法庭紀律等);二是負責案件記錄(包括庭審記錄、調解記錄、執行記錄、執行和解記錄、調查、詢問、訊問記錄等);三是負責保管案件卷宗材料、負責掃描、裝訂、歸檔案件材料、卷宗等工作;四是完成院黨組、院(庭)長、員額法官、法官助理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詳見《崗位表》附件1);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具有政法工作單位經歷的可適當放寬);
5.具有良好品行,語言表達、綜合歸納、判斷能力強,熟練掌握記錄、速錄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因公犧牲政法機關干警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法律專業優先錄用。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崗位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聘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政審→體檢→錄用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的形式,同時在紅河人才網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報考人員登錄紅河人才網查看崗位信息,下載《報名表》,按有關要求填寫。此次招聘報名不收取費用。
2.報名地點
(1)網絡報名:報名表及所附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1580611879@qq.com)。
(2)現場報名:彌勒啟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地址:彌勒市湖泉和境F25商鋪(彌勒市西山民族中學旁)
報名咨詢電話:0873-6123366
聯系人:李老師
3.報名時間: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報名無效。
4.所需資料
(1)《報名表登記表》(承諾一欄須親筆簽名后掃描);
(2)身份證(正反兩面);
(3)戶口本(首頁+本人頁);
(4)學歷證書(畢業證、學位證);
(5)退伍軍人附《退伍證》;
(6)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貼報名表相應位置。
5.報名要求:
(1)網絡報名:將上述報名所需資料掃描件以壓縮包形式發送至QQ郵箱1580611879@qq.com,文件名稱統一命名為:聘用制書記員+本人姓名;所有電子掃描材料須清晰、完整、無變形,圖片格式為.pdf,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內。
(2)現場報名:考生提供上述報名所需資料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片4張,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后,填寫《報名表》2份。
(二)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由彌勒啟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對報考人員的基本情況對應所報考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報考人員須認真對照本簡章招聘條件如實申報,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不得再修改。如在報考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材料不齊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取消該考生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后,符合報考條件名單將于報名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告。
(三)筆試
1.開考比例: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達不到上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招聘崗位。
2.考試地點:考點安排在彌勒,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在紅河人才網上另行公布。
3.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彌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測評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基礎知識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四)崗位技能測試: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遞補,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電腦上文字錄入準確性和速度,分為聽打和看打,滿分為100分。等額崗位技能測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崗位技能測試安排在彌勒,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紅河人才網另行通知。
(五)面試: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40%合成的成績(合成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由高分到低分遞補,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等額面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面試安排在彌勒,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紅河人才網上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3:4:3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綜合成績出現相等的,以面試成績、技能測試合成成績高低順序進入后續環節。
(七)政審: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政審人員名單。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體檢:體檢工作由彌勒市人民法院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九)公示和聘用:
通過政審和體檢合格的擬錄用者,將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1.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錄用。
2.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經核查屬實,不予錄用。
3.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
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提倡實名反映。
體檢、政審出現不合格或公示后出現放棄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擬錄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與彌勒啟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至彌勒市人民法院工作。若試用不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薪資待遇
(一)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1800元/月。
(二)正式錄用:工資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行,其他待遇按照彌勒市人民法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宜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4.本次招錄考試后,在下次招錄考試前,用人單位如出現書記員員額數空缺時,可以在本次參與考試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錄用。遞補錄用按照用人單位與考生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進行。
5.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彌勒市人民法院督察部門將招聘工作依法依規進行全程監督。
彌勒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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