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紅河州委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招聘4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3-08-23 16:53:00
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2023年所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報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2023年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所屬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紅河州專用通信局、《紅河信息》編輯部、紅河州考核評價中心分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共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崗位
(一)招聘范圍對象
“附件1”所列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學習成績均達良好以上的畢業生(名單詳見附件1)。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詳見《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2023年所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2.有志從事黨政工作,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好,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各崗位年齡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023年9月,30周歲以下(1993年9月1日后出生,不含當天,下同),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4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五年內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5.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6.紅河州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7.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吸毒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所需的相關材料掃描成PDF或JPG格式,發送至:2843298219@qq.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崗位代碼+姓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1日00:00至2023年9月11日24:00止。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名聯系電話:0873—3730247。
2.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如實填寫《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2023年所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4)。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2023年所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4)。
(2)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證、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掃描件。
(3)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4.資格審查:由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在“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上進行公示,結果不通過的將通過電話告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資格復審、面試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負責。請各位考生在面試前一天到達蒙自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面試。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在“紅河人才網”上另行公告。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以上出現成績并列時,需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面試工作結束后,成績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
(三)體檢、考察
1.體檢。體檢由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要求,由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按有關規定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四)公示和遞補
1.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
2.遞補
在體檢、考察及公示期間因不合格、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至多遞補兩次。
(五)聘用
1.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用工合同協議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2.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原則上最低服務期為五年(包括試用期)。
3.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
2.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
3.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www.hhzrc.cn),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者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本次考試專業目錄參照《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節選)》(附件3)。如所學專業未列入該目錄或分類不一致,但按國家教育部門下發的專業目錄,屬于該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州委辦公室確認報名資格,州委辦公室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考察、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及通訊地址:
0873—3730247,云南省紅河州州級行政中心州委辦公樓C—118室。
附件:
附件1:高校名單.docx
中共紅河州委辦公室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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