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福建寧德福安市事業(yè)單位招聘98人公告
來源:福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8-23 15:42:11
福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23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寧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暫行辦法》,現將福安市2023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信息發(fā)布
招聘相關信息在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和福安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jfa.gov.cn/)公開發(fā)布,具體崗位信息詳見《2023年下半年福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計劃表中未注明經費性質的,均使用財政核撥編制。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在編在崗人員應在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無面試的崗位在體檢前)提供具有審批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或調動證明。
3.年齡為40周歲以下是指已滿18周歲、未滿41周歲(在198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間出生),年齡為30周歲以下、35周歲以下的,按上述原則類推計算,年齡計算到公告發(fā)布月。
4.不得報名或取消聘用資格情形: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失信被執(zhí)行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未滿1年的,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崗位。
5.本次公開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3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錄為崗位專業(yè)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
6.面向地區(qū)為“寧德市”是指2023年9月11日(含11日)前常住戶口在寧德市的報考人員,2021、2022、2023年畢業(yè)的寧德市生源均視為可報考“寧德市”崗位的人員(生源地指參加全國統(tǒng)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時的戶籍所在地)。招聘范圍限在“福安市”“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
7.報考人員用以報考的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學位應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學位要求。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崗位“其他要求”欄目中所列的相關資格或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1日,其中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證取得截止時間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報考人員在2023年9月11日前通過考試但未取得崗位“其他要求”欄目中所列的相關證書的,須在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通過考試的書面結論,方可視為符合崗位要求的證書條件,但此類對象須取得相關證書后方可行文批復并聘用。
8.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轉發(fā)省人社廳關于加強職業(yè)培訓提升產業(yè)工人隊伍素質十七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5〕139號),對技工院校和職業(yè)院校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技師)相應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相應的崗位。
9.境內學歷:報考人員的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學位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認證。
第二學士學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xù)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與對應本科專業(yè)相應證書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進行查詢認證。
境外學歷: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我省“雙學位”“雙專業(yè)”學歷:根據《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人員,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采取網絡報名,報名網站為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以下簡稱“報名平臺”),不繳費,每個報考人員成功報考1個崗位后,不得改報其它崗位。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應在2023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7:00,登錄報名平臺,完成個人注冊并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報名平臺將在2023年9月11日17:00關閉。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核對本崗位報考條件誠信報考;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平臺所要求的各項信息,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中職)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中職)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為準(以境外學歷報考的,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為準),報考人員應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yè);報考有“其他條件”要求(如職稱、資格證等)的崗位,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平臺中的“報考補充信息”欄中如實填寫本人對應的真實情況。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供的資料與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斷,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自行判斷錯誤或提供信息不實,后果自負。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虛假身份進行報名,擾亂網絡報名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資格初審。由福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相應的網絡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且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咨詢電話: 0593-8988550、0593-8988580。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原則上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成功后1個工作日之內登錄報名平臺查詢初審情況。
(四)申訴審核。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應在2023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7:00,通過報名平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報考人員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機會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五)考試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9月12日至9月13日登錄報名平臺完成參加考試的確認手續(xù)。未及時確認考試的報考人員,將取消考試資格。
四、筆試安排
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對緊缺專業(yè)報名后仍達不到1:3比例的,需經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開考。取消開考的崗位,其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崗位。
(一)筆試科目:公共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yè)筆試科目為《醫(yī)學基礎知識》。
(二)打印準考證:通過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并完成考試確認手續(xù)的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9月21日9:00起登錄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照片不合格者,將無法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未及時上傳合格照片的,責任自負。
(三)筆試時間及地點:2023年9月24日(星期日)9:00至11:00。
筆試地點設在福安市,具體考點見準考證。考生必須隨帶準考證、身份證和考試有關用具進入考場。試卷采用機讀答題卡,統(tǒng)一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根據考試情況確定。
(四)筆試加分
1.加分對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可以享受筆試成績加分。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不再享受筆試加分和“專門崗位”招考。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不再享受筆試加分優(yōu)惠政策。
2.加分辦理:符合筆試成績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需在2023年9月21日至9月22日(9:00-11:30,15:00-17:30)向福安市人社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行政服務中心9樓918室)提交加分資格認定所需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注明準考證號、報考崗位及代碼),辦理筆試成績加分確認手續(xù),逾期責任自負。加分標準詳見報名平臺首頁“筆試加分事項”欄目。
(五)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于2023年10月9日登錄報名平臺查詢筆試成績。
五、資格復核
筆試結束后,福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通知入圍面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明)和報名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福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中心(福安市棠興路806號行政服務中心9樓918室)進行資格復核,最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并予以公示。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如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六、面試
公共題面試工作由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成績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考生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考崗位計劃數的3倍,在及格線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衛(wèi)生專業(yè)技能考試崗位免于面試,如出現專業(yè)題筆試分數相同時,參加統(tǒng)一公共題面試。
專業(yè)技能面試先由用人單位所屬主管部門向福安市人社局上報面試方案,經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由用人單位所屬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專業(yè)技能面試。
考生面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如果個別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聘用計劃數、未形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面試評委臨時組成,考前隨機抽簽上崗,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試成績的計算
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崗位,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計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聘用;若筆試成績也相同時,經人社部門同意后,再進行面試加試。對不實行面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聘用。筆試成績相同時,組織公共題面試,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聘用;若面試成績也相同時,經人社部門同意后,再進行面試加試。
八、體檢和考核
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根據總成績(無面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無筆試的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縣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的醫(yī)院應是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復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九、聘用
人社部門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資格復核、面試、體檢、考核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進入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工作應在各環(huán)節(jié)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
(二)報考人員有關招聘單位及具體崗位問題,請直接撥打計劃表中的聯(lián)系電話進行咨詢。報名技術問題可登錄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左側的“在線客服”或咨詢客服電話:400-619-6823。政策咨詢電話:福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93-8988550。投訴監(jiān)督電話:0593-8988937(福安市紀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福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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