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選調8人公告
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直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遴選和調配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和數量
公開選調酒泉市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具體職位詳見《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表》(以下簡稱《崗位簡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
1.我市縣(市、區)及以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具有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我市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以下統稱“公務員”),自愿放棄公務員身份的,也可報名。
(二)公開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身體健康。
3.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要求:《崗位簡表》中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的,即: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的,即: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的,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及其他資格條件,報名相關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1日,現任職務職級、專業技術等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在現工作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職位專業要求
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條件,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研究生層次“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錄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規定的規范稱謂表述。
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均為符合報考專業。如果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經選調單位同意,須由報考人員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報名時一并上傳至報名系統。
三、公開選調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研究及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本次選調報名采取網絡報名,通過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路徑包括手機移動客戶端和電腦PC端兩種方式。
請在微信中搜索“酒泉智慧人社”或“酒泉人才服務”微信小程序,打開后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或掃描下方“酒泉智慧人社”“酒泉人才服務”微信小程序二維碼,打開后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
電腦PC端:通過電腦瀏覽器登“酒泉人才網 (jqrc.net)”網址,打開后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電話號碼必須一致。
1.報名時間
2023年8月19日上午8:30至8月23日下午18:00。報名時間截止系統自動關閉。
2.報名咨詢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咨詢電話:酒泉市人社局:0937-2618488
酒泉市市場監管局:0937-2617501
酒泉市交通運輸局:0937-2651262
報名系統咨詢:0937-5929266、0937-2669880
3.報名須上傳提交的材料
(1)《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不得改動格式)(附件2)。
(2)《誠信承諾書》(附件3)。
(3)畢業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在有效驗證期內)。凡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無法驗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含軍隊院校)。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5)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
(6)報考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要求崗位的,已經取得相關證件的,須提供相應證件。
(7)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8)報名系統帶*號的選項必須填寫。
報名人員登錄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或酒泉人才網,下載打印《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填寫相關內容,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初審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縣(市、區)委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簽注“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人員將審核后的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甘肅“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詢記錄(打印)、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掃描上傳至“酒泉市人事考試報名系統”,由選調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在規定報名時限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資格審查貫徹公開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崗位條件”,本人提交的報考申請所有材料要真實、準確。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考務費
每人150元,在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后由報考人員在2023年8月24日至8月25日通過手機收到繳費碼集中在甘肅省財政廳網站交費,繳費成功視為報名成功,未在2023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繳費成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考試繳費碼以手機短信形式發送,請勿開啟各類短信攔截功能)。因考務費通過省財政繳費系統直接收取,故此次考試報名繳費成功后,一律不受理考務費退還工作。
5.打印準考證
考生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考生于8月25日開始隨時關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酒泉人才網”筆試通知,因未關注錯過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間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崗位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對選調崗位報名人數進行審查。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管理崗位要減少選調計劃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后仍達不到的,取消選調計劃,報考該崗位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分為100分。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2)考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自行查詢。
2.資格復審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資格復審,最終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審查時間和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后另行公布),通過資格審核且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
因考生不符合擬招考崗位資格條件,造成選調計劃與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比例達不到1:3的,擴大資格審核比例,直至達到1:3。如擴大資格審核比例后,部分崗位擬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或者資格審核合格人數的比例仍達不到1:3的,按程序研究后可降低比例為1:2。
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工作由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合格即取得面試資格,并發放面試通知單。
3.面試
應聘人員持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按面試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身份證過期的,不得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方法進行計算。
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烈士子女、退役士兵、選調生和“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優先錄取,其他人員(含綜合成績相同人員均為烈士子女、退役士兵、選調生和“雙一流”高校畢業生)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各選調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實施。選調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單位。考察組要如實填寫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資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六)體檢
體檢由公開選調單位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在通知時間內不能到場參加體檢的不論任何原因都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體檢環節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崗位空缺均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及辦理手續
1.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結合考察情況,擬選調對象在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擬選調對象所在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研究及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由選調單位報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并履行相關程序后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考試命題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選調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3.資格審核、考察、體檢和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附件:附件1: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