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招聘公告
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堅決擁護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
2.政治素質好,遵守紀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責任心強,熱心為群眾服務,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協調能力;
3.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綜治等情況符合有關政策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有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
5.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戶外工作的。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名額
水質提升和農污治理工作人員3名。
(二)資格條件
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為環境生態類、化學類、漢語言文學類、法學類、工商管理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等;
2.參加了2023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考試并報考永春縣轄區事業單位,且參加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上。
3.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責任心和執行能力強,能服從工作安排;
4.有較強的文字駕馭能力和辦公軟件操作能力;
5.年齡35周歲以下,性別不限。
三、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下午5: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發送至郵箱:380572595@qq.com,報考人員應提交材料有:報名表(見附件)、畢業證及身份證掃描件、2023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考試準考證號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截圖等。
3.報名者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四、招聘方式
在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員中,依2023年泉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排名,按照1:5的比例選取前15名進行面試,不足15名的按1:3的比例選取前9名進行面試。通過面試的確定擬錄用人選。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面試,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體檢及考察
應聘人員應自收到體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交由泉州市屬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報告(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六、聘用方式
錄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福建海峽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七、薪酬待遇:參照《永春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規定執行》(永人社〔2022〕16號)執行。
八、其它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通過永春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報名人員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2.對考察體檢合格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將通知上崗報到。擬聘人員自動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等問題出現名額空缺,招聘單位將按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3.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永春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永春縣人民政府網站是發布本次招考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名者密切關注,同時應確保手機暢通以方便聯系。
有關網上報名問題可咨詢:0595-23885443(法定工作日上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