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因工作需要,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2名,從事財務會計、接待服務工作輔助崗位。具體詳見《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補充非在編人員崗位信息表(2023年8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有責任感,能吃苦耐勞,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財務會計輔助崗位(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2005年8月期間出生),會計與審計類專業,能夠熟練操作電算自動化系統。
2.接待服務輔助崗位(1名)
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2005年8月期間出生),旅游餐飲類專業,具有2年以上會議活動服務保障經驗(需提供單位證明及醫社保繳交證明),男性身高170㎝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及以上,需要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熟悉接待業務,政治素養高,工作嚴謹,認真細致,熱情禮貌,反應靈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3年9月以后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3年8月9日9:00至2023年8月11日18: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報名。
1.請報考者在報名時間內按照我單位要求將報考材料壓縮成一個文件包,發送至郵箱xmglj@xm.gov.cn報名,郵件標題注明“報考+崗位名稱+考生姓名”(請勿重復投遞)。
2.請報考者如實填寫《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及學歷證明、學位證明等相關材料掃描件。
3.報名結束后,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對資格初審合格的,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在2023年8月16日前電話通知考試時間、地點,請考生注意聯系方式暢通并及時接聽通知。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信息,確認符合簡章規定及擬報崗位資格條件后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規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需繳納報名費。
3.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通過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并以通過資格審核的崗位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線60分,題型為主觀題,考試時長2小時,財務會計崗位和接待輔助崗位分兩套試卷進行筆試,財務會計崗位主要考察財會業務,接待輔助崗位主要考察接待業務知識及溝通協調能力,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該崗位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含)。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由面試評委當場打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核
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崗位擬聘人數與擬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資格復核人選。筆試成績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確定。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復核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在8月23日前電話通知復核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核:
1.《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張;
6.現場測量身高。
資格復核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屆時電話通知,請考生注意聯系方式暢通并及時接聽通知。未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三)綜合總分
1.考生的總分為面試成績(必要時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數點后2位)。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2.考生的綜合總分=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數點后2位(必要時可增加小數點位數)。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參加體檢人員應根據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結果由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通知。報考人員在得知體檢結果7日之內,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出書面復檢申請,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一律無效。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體(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學歷(位)、專業目錄
用于報考的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學位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年)》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容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
七、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門戶網站(glj.xm.gov.cn)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但未辦理勞務派遣等就業程序時,因考生放棄資格退出,或不符合規定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招聘名額空缺時,由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決定是否遞補。
八、其它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廈門市紀委監委駐廈門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實施監督。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 附件1: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補充非在編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 附件2: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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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