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招聘教師48人公告
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2023年教師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用人需求,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見》(鄂人社發〔2016〕23號)要求,2023年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4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 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現役軍人;
2. 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 隨州高新區內在編教師不能報考。隨州市范圍內其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要報考的,須經所在單位(在編教師需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并在面試入圍資格審查階段提供單位(在編教師需提供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三)其他條件
1. 學歷學位條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 持有相應(或高于)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已取得有效期內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符合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認定要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且本人在當地公安部門無犯罪情況記錄但暫未認定《教師資格證書》的,視同符合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條件。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放寬至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3. 年齡條件。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資教生(含特崗生)、“三支一扶”服務期滿的支教人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名參加考試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數量
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2023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48名。具體崗位、數量見公告附件1《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2023年教師專項公開招聘崗位表》。
三、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一)報名時間與地點
1. 報名時間:2023年8月3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 報名地點: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隨州高新區云龍小學內)
3.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指定的報名地點現場審核報名。報名費參照我省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標準執行,筆試毎人毎科按50元收取,合計50元/人,面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
(二)報考的相關要求
1. 本次招聘崗位計劃和人員編制核定到高新區中心學校,考生報名志愿分學段分學科填報到隨州高新區,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
2.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報考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要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3. 現場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提供《隨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同時提交報名表電子檔和登記照電子檔,登記照電子檔為jpg格式,以本人姓名為照片文件名,與報名表填寫姓名一致,中間不得有空格),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學歷學位證明、教師資格證等所要求的其他各類證書原件、復印件(所有證件復印件須經報考者本人親筆簽字)。隨州市范圍內其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要報考的,需提供單位(在編教師需提供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2023年應屆大學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PDF打印件。
(三)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報名開始后,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每日關注報名進展并及時進行審查。對于考生應提供的材料應一次性告知,盡量一次性審查,審核過程中應堅持審核標準的一致性,把握好崗位條件要求與報考人員資格的關聯性。
(四)發放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于8月14日(期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領取準考證。考生應妥善保管準考證直至辦理聘用手續,如遺失準考證將影響招聘的后續工作。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上的通知時間為準
筆試地點:隨州高新區云龍學校
(二)筆試內容及形式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答題,筆試命題由市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和保密要求聘請專家命制一套試卷,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題》。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時政知識,教師法與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基本知識,綜合應用能力。
1. 具體要求及內容占比如下:
時政知識(10%):2023年以來時事政治,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關于教育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的認識和運用;
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要求(10%);
教育學(20%)、心理學(20%):重在運用教育學、心理學基本理論,解決實際問題,指導教育教學實踐。
綜合應用能力(40%):運用正確教育觀念指導學生發展、設計實施教學、組織管理和評價教育教學的能力(20%)。溝通合作和教師自主發展等能力(20%)。
2. 試題題型結構:客觀題占比40%,主觀題占比60%;
3. 筆試滿分:100分,難度中等;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4. 筆試時長:150分鐘。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保留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核準,通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網站公示。對被取消的崗位已報名考生全額退費。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通過市教育局網站發布。考生也可直接咨詢高新區中心學校(電話:0722-4546737)。
(五)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情況,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面試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招聘單位依考生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入圍比例的,執行上述筆試開考比例處理辦法。
(二)面試資格復審。市教育局在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公布后,及時組織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中有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棄考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生自愿放棄的須提供書面放棄申明。
資格復審時,擬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面試內容。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教育教學能力,考察應聘人員專業素質和課堂教學能力。面試以試講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備課時間每人40分鐘,試講時間每人10分鐘。
(四)發布面試公告。公告應包含考生必須知曉的事項,在面試實施至少5天前通過主管部門網站發布。面試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面試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對于入圍面試或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另行設置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進入面試人員有棄考的,本人須出具書面放棄聲明,提供書面聲明有困難的,可以先將聲明傳真或掃描、拍照電子檔發送至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不出具書面聲明者,以面試抽簽后簽到表為依據,未到作缺考處理。
六、成績權重
(一)筆試、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二)考生成績計算公式: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過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處理。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再次隨機抽題試講,得分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七、體檢與考察
按考生筆試和面試后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一)體檢
1. 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和行業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2. 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3. 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如有需要可以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生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八、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組織選崗,分學段、分學科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同學段、學科出現成績并列的由并列人員先通過抽簽的方式確定選崗的先后順序)。選崗結束后,報人社部門審核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辦理聘用手續
(一)經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及時辦理聘用手續和編制實名制登記手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在人員轉正時可定崗專業技術十一級,本科學歷的在人員轉正時可定崗專業技術十二級。
(二)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十、其他事項
(一)本招聘公告有關政策口徑由隨州市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22—3235613。招聘公告中涉及報考條件的內容(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等),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隨州市教育局0722—3590902,隨州高新區中心學校0722—4546737。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紀檢監督電話:0722—359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