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來賓市興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城市管理協管人員公告
來賓市興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城市管理協管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來賓市興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編外聘用城市管理協管人員6名,崗位設在我局二層單位來賓市興賓區城市管理規劃建設執法監察大隊。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3.熱愛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及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符合報名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城市管理協管人員情形的。
(二)職位條件(符合以下2個條件之一均可)
1.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26日至2005年7月26日期間出生);能熟練使用office辦公軟件。
2.退伍軍人:具有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26日至2005年7月26日期間出生)。
(三)工作職責
1.協助開展城市管理業務和其他與城市管理工作有關的事務性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3日。
2.現場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地點:來賓市興賓區城市管理規劃建設執法監察大隊辦公室(來賓市興賓區中南路329號1號樓407室)。
(2)需提交的報名材料:
填報《來賓市興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退伍證及其他有關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式1份)。
3.網絡報名方式:
將《來賓市興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退伍證及其他有關資格證書等材料掃描件打包并將打包文件命名為XX報考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xbqcgdd@126.com進行報名。
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應齊全、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收到報名材料后,根據崗位要求和聘用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將電話告知報名人員,不入圍者,將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采取直接面試(面談)方式,主要測試崗位認知、業務知識、邏輯思維、應變協調、語言表達、舉止儀態等;通過面試了解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具備的素質與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當天,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退伍證等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經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考場。出現證件及材料不齊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考核、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考核由來賓市興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實施,從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核人選。體檢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體檢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原則上由考生自行承擔。考核、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經來賓市興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招聘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待遇及其他
(一)由勞務派遣公司來賓市興賓區賓凱物業有限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工資待遇與正式聘用相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正式聘用待遇為3400元/月(含養老、醫保等政策規定單位及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其它待遇參照現有城管協管員標準執行。
(三)城市管理協管人員實行季度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續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續聘。
未盡事宜,請與來賓市興賓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系。聯系電話:0772-644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