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贛州寧都縣縣直事業單位選調27人公告
寧都縣2023年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促進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合理流動,滿足縣直事業單位對專業技術人員需求,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公開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范圍
寧都縣各中小學校(含幼兒園)、鄉鎮事業單位、鄉鎮衛生院(含防保站)在編在崗的非縣管干部。
二、選調名額
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選調城區醫療單位工作人員7名,具體名額、崗位要求見附件1。
三、選調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選調。報名參加縣直事業單位崗位的人員進行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兩個科目筆試(合并為一張試卷),報名參加城區醫療單位崗位的人員進行醫學基礎知識筆試。筆試分值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各中小學(含幼兒園)、鄉鎮事業單位報考縣直事業單位崗位,鄉鎮衛生院(含防保站)報考城區醫療單位崗位。
四、選調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現實表現良好,有較強的政治素質和專業素養,事業心和責任心強,能服從組織安排;
2.需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滿三年以上的條件,“特崗”、村官、“三支一扶”人員的服務期可計算在內(以上計算時間均截止到2023年7月);
3.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內考核為不定等次的視為稱職(合格)等次;
4.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職;
5.具備選調崗位所需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患有較嚴重疾病無法正常履職的;
5.按有關規定未滿服務期限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參加選調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選調職位。
(三)崗位要求
相關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1.學歷要求:詳見對應選調崗位表。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取得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2.年齡條件:詳見對應選調崗位表。年齡計算方法為30周歲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歲是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歲是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注:考生年齡以干部人事檔案認定為準。
五、選調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寧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511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對象限報一個崗位,報多個崗位的,所有報名信息無效。
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特崗”教師、“村官”、“三支一扶”人員提供正式在編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
(3)編制證明復印件一份(需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張;
(5)《寧都縣2023年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需貼上本人近照);
(6)其他崗位要求需提供的材料:中共黨員提供所在黨委(黨組)開具的黨員證明;退伍安置人員提供退伍證;醫務人提供相關的執業資格證。
4.資格審查。由縣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所有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縣法院等部門意見,合格者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徹于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1)筆試內容
①報名縣直事業單位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法律常識、寫作、時事、學習強國等知識。
②報名參加城區醫療單位崗位的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
①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23年8月4日(正常上班時間);
②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寧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511室(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派人統一來領?。?;
③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確定入闈考察人員
閱卷結束后,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以選調名額1:1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考察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并列者按以下順序優先入闈:①全日制學歷高者;②參加工作時間長者。
筆試成績及入闈考察人員名單在寧都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2.考察
由選調單位和主管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重點對考察對象現實表現和工作實績、有無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考察。
(三)體檢
1.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行業政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對考察、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察、體檢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四)公示
對符合選調的考生,由縣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為擬選調對象,在寧都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五)調動
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經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調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寧都縣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選調所需經費由寧都縣財政據實核撥。
附件:
寧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