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遼寧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教師招聘56人公告
來源: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3-07-17 13:54:09
2023年桓仁滿族自治縣教師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育教學人才隊伍建設,解決我縣教師師資力量不足問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3〕34號)等相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市人社局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5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7月13日(含)及以后出生)。
6.報名者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中等職業技術專業課崗位的教師資格證(職業教育專業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可放寬到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7.學歷: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學位。
8.招聘崗位限定本縣戶籍的,應聘者應于本公告發布前遷入,且在開始報名時仍為該縣戶籍(該縣)生源。
(二)限制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 受過刑事處罰或少年管教的;
2. 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3. 曾被辭退和開除公職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
4. 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5. 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聘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在禁考期內的;
6. 在讀的高校畢業生(在讀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
7. 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8. 現桓仁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9.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
(三)具體崗位條件
具體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桓仁滿族自治縣教師招聘崗位需求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考生報名
1.信息發布。2023年7月14日
招聘計劃在桓仁縣政府信息網(www.hr.gov.cn)上發布。
2.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1日-7月2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2)報名地點:桓仁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被委托人需同時攜帶報名材料、委托書(附件4)、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中考生簽名必須為考生本人簽字。考生報考崗位時,只報招聘崗位,不報具體招聘學校,每名考生只限報考一個招聘崗位。考生按照招聘條件在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材料按照以下順序排好:
報名材料
①桓仁滿族自治縣2023年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本人手寫簽字)(附件2)一式兩份;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已通過教師資格認定者暫未獲取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提供《教師資格證認定證明》);
④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一張近期兩寸免冠證件照片。
考務費為每人50元人民幣,報名時收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其考試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掃描),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可減免考務費。
(4)注意事項
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考生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招聘崗位信息,根據《招聘公告》要求對所報崗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核對,確認本人符合該崗位的報考資格條件并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及聘用后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每名考生只限申報一個招聘崗位,同時申報兩個或兩個以上崗位的考生,取消其報考資格。
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考生本人簽字,單位蓋章。考生需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筆試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1:2開考比例時,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崗位需要調整或取消時,按照招聘計劃表中學校順序由后至前依次調整或取消。報考崗位調整,由縣人社局發布公告;崗位全部取消,由縣人社局通知報考該崗位的考生進行改報。
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允許更改。報名期間,考生對招聘信息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可撥打咨詢電話與縣人社局聯系。
報考專業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附件5)、《2016年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附件6)。
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考試機構或相關部門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領取準考證
報名時即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日期:(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考試內容:教育學(含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和教育心理學。滿分為100分。
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綜合分析,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4.筆試時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5.筆試成績查詢。考生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及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將通過桓仁縣政府信息網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查詢。
(四)面試
1.參加面試人選的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夠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2.資格審查:進入面試前資格審查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準考證
(3)報名登記表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5)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崗位如無要求可不提供)
(8)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已通過教師資格認定者暫未獲取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提供《教師資格證認定證明》)
(9)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當前如無工作單位可不提供)
面試前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導致崗位空缺,將進行遞補,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桓仁政府信息網網站上公布。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3.公布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資格審查結束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網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等具體要求。
4.面試規則:面試采取試講(模擬課堂教學)與現場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體、音、美學科根據學科特點設有技能展示環節。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不予聘用。筆試、面試成績按5:5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即筆試總成績*0.5+面試總成績*0.5=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并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對不影響履職工作的殘疾人,用人單位不能因其殘疾而拒絕聘用。體檢醫生與體檢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主動提出回避。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體檢醫生或考生,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考單位提出。復檢將在考生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予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重點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心理素質、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查報考資格及進行犯罪記錄查詢。考察合格的,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如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不予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桓仁政府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縣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據同類招聘崗位情況,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實行自主公開選擇聘用崗位,總成績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試、筆試順序選擇。
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市人社局備案。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崗位教師未取得滿足要求的教師資格證之前按管理崗位聘用。2026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職業教育專業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將解除聘用。
四、相關待遇
新聘用人員經市人社局備案后落實編制,享受全額事業單位工資待遇。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管理,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6個月,無工作經歷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期間必須參加市、縣業務部門組織的上崗培訓,試用期滿后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師參加當年的職稱評審,根據《本溪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基本標準(試行)》(本人社﹝2016﹞119號)確定相應的崗位職務(職稱)。新聘用人員考核不合格者延長半年試用期,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啟動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新聘用教師從事教育教學一線工作時間不得少于5年,在所聘用學校任教滿5年后方可交流。不得以事業身份報考其他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崗位,嚴格服務期管理,各部門、各單位不得借調服務期內的教師。
五、有關說明
1.在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2.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部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單位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單位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部門無關。
3.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助抄襲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
六、紀律監督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規定和要求執行。
2.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組織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其他相關工作,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七、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24-48822259、024-48832966
電話咨詢時段: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未盡事宜由縣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桓仁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桓仁滿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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