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蕪湖南陵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6人公告
來源:南陵先鋒網
2023-07-14 09:44:31
南陵縣2023年度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南陵縣事業單位人才素質結構,建立更加管理規范、靈活高效的引進高層次緊缺事業人才機制,根據《南陵縣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實施細則》以及《南陵縣2023年度事業單位緊缺人才目錄》,現面向社會公開引進一批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2023年南陵縣事業單位計劃引進6名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具體引進職位、人數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引進基本條件
引進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政治素質良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分配;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年齡應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
(五)2023年畢業,但資格審查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六)符合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雙一流”建設高校按照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認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二)現役軍人;
(三)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六)南陵縣域內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引進對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三、引進程序及時間安排
2023年度南陵縣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引進公告同時在南陵縣人民政府網(https://www.nlx.gov.cn/)、南陵先鋒網(http://nl.whxf.gov.cn/)發布,后續各環節信息均在南陵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二)網絡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9:00至7月30日17:00,以郵件到達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補報,報名材料發送郵箱地址詳見附件1。
2.報名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壓縮包形式發送材料。壓縮包名稱為“報考崗位代碼+姓名+個人常用手機號碼”。材料發送后,若報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郵件回復“收到”二字,須電話聯系工作人員,確認報名材料是否發送成功,引進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度南陵縣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電子稿及有本人簽字的掃描件各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屬全日制202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以及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
(4)引進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掃描件。
4.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按照要求填寫《2023年南陵縣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報名資格審查表》。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職位要求相一致,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報名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無法聯絡的,視為放棄。
(三)資格審查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由縣委組織部(人才辦)會同縣人社局、縣人才發展集團和引進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引進單位于8月2日前將結果反饋報名人員,報名人員可于8月3日17: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以郵件到達時間為準,逾期不再補報。
資格審查后,將在南陵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暨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名單。
(四)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南陵縣委組織部(人才辦)、南陵縣人社局、南陵縣人才發展集團和引進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專業測試方案另行公布)。
專業測試前開展資格確認。資格確認時,考生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以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報名材料。專業測試資格確認合格的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具體專業測試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請考生關注網站通知。
專業測試總分為100分,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引進計劃數的,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5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本次面試不收取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
(五)體檢考察
為了更好地引進高層次人才,在專業測試成績基礎上,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加2分,合成為綜合成績。根據引進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的人員(如專業測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紀檢工作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審批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引進人員在南陵縣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擬引進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政策待遇
(一)惠才政策。
1.生活補貼。按照博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生(或普通院校碩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補貼期限3年。攜帶未就業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共同落戶的,每增加1名,增發50%生活補貼,補貼期限與人才同步,就業后取消。
2.住房保障。在本縣購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生(或普通院校碩士研究生)可享受購房款60%、最高40萬元,購房款40%、最高20萬元,12萬元的購房補貼。在本縣購房前,可入住縣人才社區,享受相應租房補貼。
3.配偶就業。引進人才配偶需要到南陵縣就業的,由人社部門優先推薦就業崗位;其配偶屬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編制的,對口安排工作。
4.子女就學。引進的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雙一流”本科人才,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或學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幼兒園)、公辦學校就讀。
(二)服務管理。引進人才服務期5年(含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優惠政策兌現由用人單位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引進人才通過調任、招錄、招聘等方式轉變身份后,不再享受相應待遇。
五、有關事宜
(一)本次公開引進過程不收取考生費用,同時,凡是非南陵縣戶籍或非南陵縣生源,應邀來南陵參加專業測試的引進人員,分別給予交通等費用補貼。補貼標準:縣外100元、市外400元、省外800元。
(二)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全過程,在公開引進各環節一經發現考生存在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或不能按期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情況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引進,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報考人員應誠信報考,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對違紀違規的報考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南陵縣委組織部(人才辦)、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以上公告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0553-69103050553-2379758
監督舉報電話:0553-6839689
引進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引進單位監督電話:詳見附件3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在工作日正常辦公時間使用(8:00—12:00和14:30—17:30)。
應聘者網上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附件3:引進單位監督電話表.xlsx
中共南陵縣委組織部(人才辦)
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