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林州市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林州市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度公開考察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落實我市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進一步優化高素質專業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保障我市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按照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發布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面向河南省范圍內(林州市內、市外)公開考察選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
二、選調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遵守憲法和法律,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3.本人為林州市戶籍或配偶為林州市戶籍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為林州市戶籍;
4.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相應學位;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報名需征得本單位及主管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9.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調查的人員;
4.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施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政策以后(截止2007年5月1日起),非通過公開招聘入編事業編制的;
6.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3年7月3日至7月14日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zhou.gov.cn/)發布公告。林州市人民政府網站為本次選調工作指定相關公告發布網站,報名人員有義務及時關注。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和程序
本次選調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請登陸林州市人民政府網站,點擊“林州市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度公開考察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入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考生注冊、網上報名、查詢、繳費、打印筆試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間:2023年7月17日8:00至7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陸林州市人民政府網站,進入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上傳照片時,必須使用本系統提供的專用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要求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無變形,禁止縮放后使用。
報名人員須嚴格按照資格條件進行填報,確保提交的報名信息全面、真實、準確、有效,對隱瞞事實、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的,無論處于任何環節,一經發現,取消其選調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7月17日8:00至7月21日17:30
資格初審由報名系統自動即時審核,主要審核報名人員填報的信息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報名申請一旦保存成功,即為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報名系統會自動生成并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須妥善保管。
3.網上繳費
時間:2023年7月17日8:00至7月22日17:00。
報名信息提交成功的人員,須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繳納考務費30元(微信),報名人員逾期未繳費的認定為報名未完成。
繳費成功后,請自行下載打印《林州市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察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須報名系統自動生成A4紙格式,以備面試前現場資格確認時使用)。
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擬選調人數不足3:1的,按比例相應核減選調人數,如有核減情況,將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4.打印準考證
已確認繳費的報名人員,于2023年7月31日8∶00至8月2日17:00,登錄原報名時的網站(林州市人民政府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使用激光打印機或噴墨打印機,嚴禁使用針式打印機。準考證上必須打印出(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照片,自貼照片無效,準考證無需蓋章。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憑兩證(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入場考試。
2.資格復審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即面試前現場資格確認,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復審合格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為3:1(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與擬選調人數達不到3:1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
現場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的材料:
1.《林州市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察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和筆試準考證;
2.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4.所在單位同意報名參加考察調動的證明材料,需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事業單位聘用登記表復印件;
6.配偶為林州市常住戶籍的,另須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父母(公婆、岳父母)為林州市常住戶籍的,另須提供父母(公婆、岳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及能證明雙方關系的相關材料。
注意事項:以上資格復審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一式兩份。報名人員提供的證明和證件材料不全、不真實的,取消選調資格。
3.面試
報名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為100分,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面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兩者缺一不可。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由報名人員個人負擔。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等額內遞補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
(五)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林州市紀委監委聯合市委組織部組成考察組,對人選進行實地考察,因自愿放棄考察資格,出現缺額的,按面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經林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后,由林州市紀委監委商市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
四、有關事項
(一)人員信息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全過程,如發現選調人選有違紀違法、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察選調資格。
(二)報名人員按時筆試、面試、體檢,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棄權。
(三)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林州市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0372-6166301
附件:林州市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考察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中共林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林州市監察委員會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