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長春農安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98人公告
來源:農安縣人民政府
2023-06-29 13:25:41
農安縣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按照《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吉政令261號)、《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吉公通字〔2021〕20號),根據公安工作需要,農安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398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身份性質
招聘的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警務輔助支持。
二、招聘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男性公民;
(二)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
(三)具有農安縣常住戶口;
(四)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44周歲以下(1979年6月29日至2005年6月29日期間出生);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備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以及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2、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4、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優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11、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機關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原則上不得被招聘到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輔警崗位工作。
四、招聘崗位數量及崗位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人員數量及資格條件等見附件《農安縣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與資格條件一覽表》。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農安縣人民政府官網及有關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7月6日--7月12日。(工作日辦公)
3、報名地點:農安縣文化活動中心12樓會議室。
4、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農安縣2023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畢業證要求:
1.高中、中專畢業: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考生提供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學信網”首頁點擊“學歷查詢”獲取)1份;
3.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在農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通知;
2、體能測評人選確定: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確定為體能測評人選;
3、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在農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通知;
2、面試人員確定: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選;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計算機實操。
(五)體檢
1、體檢時間及地點:在農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通知;
2、體檢人員確定: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在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情況下,具有優先招聘情形多者優先,若無優先招聘情形,學歷高者優先;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規定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空缺崗位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由組織體檢部門進行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公安機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統一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崗位按報考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
1、經過報名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確定合格的人員,在農安縣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屆滿,對沒有問題或被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本次招聘聘用人員;對被舉報有嚴重問題并查實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和有關規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吉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擬聘用的輔警與農安縣公安局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含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由聘用單位視工作需要、個人日常工作表現和各年度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七、工資及福利待遇
輔警每人每月(含試用期)工資數額標準為1540元(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人繳納部分)。配發統一制式服裝。
八、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名人員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接收有關事宜的通知。若因報名人員聯系電話不通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本人負責;
(三)資格審查從報名開始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的輔警成績在招聘工作結束后1年內有效。在此期間崗位出現空缺,相應崗位可按照本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履行相應招聘程序。本崗位有遞補考生的進行本崗位內遞補;本崗位沒有遞補考生的,但有同等崗位報考條件的考生,在同等報考條件下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崗位調劑遞補;
(五)招聘工作由農安縣公安局機關紀委全程監督;
(六)所有擬聘用人員須服從崗位分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實際,需要崗位調整的,須服從安排,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理;
(七)農安縣人民政府官網為本次招聘工作專用網站,有關考試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環節入圍名單,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八)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此次招聘為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招聘單位及工作人員無關;
(九)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必要時將對相關工作進行適當調整,相關要求及工作調整信息將通過農安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公告,請廣大考生及時瀏覽網站。
本公告由農安縣公安局負責解釋,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咨詢電話:0431-83285017
附件:
農安縣公安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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