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瑞昌市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公告
2023年瑞昌市政府專職消防員公開招聘公告
為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切實提高我市火災防控和應急救援能力,根據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員招聘管理暫行辦法》要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備的政府專職消防員。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2名,男性,學歷高中(中專)及以上。主要崗位為消防駕駛員、消防戰斗員(其中駕駛員1人,滅火戰斗員1人)。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堅定的政治素質、較強的正義感。
2、熱愛消防工作,具有奉獻精神,自愿從事應急救援、維穩處突、消防宣傳、文秘檔案及勤務保障等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正常退出人員(含原全國消防部隊退役士兵)、未過受單位(部隊)處分或地方公安處理且獲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現)任政府專職消防員并獲得《滅火救援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及省級消防救援隊伍表彰為“優秀政府專職消防員”的;具有機動車駕駛證B2照(含)以上的報名人員,報名條件進行放寬。
4、崗位條件的年齡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以上(2005年5月以前出生)。滅火戰斗員崗位,30歲周歲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主要從事滅火應急救援工作以及相關輔助性工作。消防車駕駛員崗位,持B2以上駕駛證,45歲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綜合素質好,熟悉瑞昌市道路,主要從事消防車駕駛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名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法規并被聘用單位辭退、解聘記錄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其他不宜進入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25日 — 2023年7月1日(工作時間8:00—18:00)。
2、報名地點:瑞昌市湓城東路18號,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二樓辦公室。
3、報名要求:凡符合條件、有意應聘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及其各式復印件一份,附件1表(需張貼近期1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同時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應聘者,提供退伍證和復印件一份;(2)有專業特長的持相關證書,所持證書需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銀行征信記錄;(4)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無參加邪教組織及影響社會穩定的不良記錄證明材料。
(二)資格初核
消防救援大隊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統一進行初核,資格審核中,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消防救援大隊短信通知報考人員參加后續考核。
(三)體能測試
1、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測試地點:瑞昌市體育館。
3、測試項目:
3000米跑、100米跑、俯臥撐、仰臥起坐。
4、成績評定:體能測試成績評定以3000米跑排名為準,其他項目滅火救援員崗位計達標成績,不達標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相同時,以100米跑為成績評定結果。評分標準見附件2。
5、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資格人員,末位同分人員一并入圍,未達入圍比例人數的崗位,該崗位通過體能測試人員全部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檢
1、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九江市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確定的項目及標準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負責。
2、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作為是否聘用的重要參考因素,心理測試結果異常的取消擬聘用人入選資格。
3、體檢及心理測試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的,不予聘用。政府專職消防員所缺名額根據該崗位3000米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若3000米跑相同時,以100米跑為成績結果。
4、體檢由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將統一通知。
(五)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計劃,按照體檢合格考生的體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消防救援大隊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如因資格復審不合格產生的崗位空缺,按崗位空額數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資格復查合格人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瑞昌市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方可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七)培訓聘用
1、擬聘用人員自正式報到之日起一個月內,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應當組織被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90日,培訓結束前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按程序要求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隊申請進行培訓考核,考核通過的按要求正式聘用為政府專職消防員,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標準見附件3)。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學習滅火救援基本理論、政策和知識,掌握滅火救援技術、戰術和指揮方法;
(2)火災撲救;
(3)承擔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
(4)協助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品化學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車、消防船艇駕駛;
(7)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2、按照下列要求實行紀律隊伍標準管理
(1)按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綱要求參加政治學習,培養忠貞品質、堅強意志和優良作風;
(2)身體條件達到《消防員職業健康標準》;
(3)業務技能達到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相應職級隊員水平和《滅火救援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4)按照相關要求參加執勤備戰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時工作制或輪休值班制,24小時執勤備戰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層正規化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嚴謹的執勤、訓練、工作、生活秩序。
3、實行等級管理和全面考核,評定等級與工資待遇掛鉤,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工資等級、獎懲、任職、續簽勞動合同的主要依據。
4、聘用前是黨(團)員的,勞動關系確立后,可以將組織關系轉入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黨(團)組織。
(二)保障
1、工資和福利待遇
政府專職消防隊聘用人員入職培訓階段為試用期,共3個月,工資標準確定為3600元/月(其中基本工資3600元/月)。試用期滿,經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隊考核合格,聘用為政府專職消防員,結合市財政實際,參照江西省《關于全省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標準的通知》執行并保障五險一金。經工作鍛煉提升為班長、裝備技師、車輛駕駛員等崗位的,發放崗位津貼。
伙食費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準執行(不發放給個人);被裝費標準比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準執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九江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辦法的通知》(九府辦發〔2019〕18號)享有職業保障權。
(1)優先優待保障
①在編消防救援人員在車站、銀行、醫院等場所享受與現役軍人同等優待政策,可憑有效證件在車站、銀行、醫院等場所設置“消防救援人員優先”標識的對外辦事窗口優先購票、通行、掛號等。
②在編消防救援人員乘坐各縣(市、區)內公共交通工具可憑有效證件免費。
③在編消防救援人員參觀由政府定價的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和風景名勝區,憑有效證件享受與現役軍人同等優待政策。
④入職3年以上的政府專職消防員,參照在編消防救援人員享受同等優待政策。
(2)在編消防救援人員和入職3年以上的政府專職消防員的子女入學、中考加分等,參照《江西省九江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政聯〔2013〕1號)的相關優待政策予以照顧安排。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繳納保險金按規定由個人繳納的部分由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本人負擔,由單位繳納的部分統一由市財政負擔。
4、因工作成績突出,參照有關規定要求,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應當視情節輕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5、在訓練、滅火、救援等工作中受傷、致殘或死亡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監督、咨詢方式
1、招錄工作由瑞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參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員招聘管理暫行辦法》《江西省專職消防救援隊和志愿消防救援隊建設管理辦法》和相關程序共同組織。
2、招聘組織期間,來信、來訪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調查處理,并將調查和處理結果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資格審核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報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況的,經查證屬實,隨時取消聘用資格。
瑞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92—4222233
瑞昌市消防大隊:0792-4219613
聯系人: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站長 陳軍
附件:
1、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政府專職消防員招聘報名表
2、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達標標準。
3、政府專職消防員錄用考核科目、內容及標準
附件:2023年瑞昌市政府專職消防員公開招聘相關附件.doc
瑞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隊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