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泰安新泰市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5400人公告
新泰市2023年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加快推動鄉村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積極消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泰安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 2023 年崗位計劃》的通知(泰公崗辦發〔2023〕1號)及相關文件要求,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決定在我市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設置
本次共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5400人,主要設置村容保潔員、網格員、治安聯防員、勞動保障協理員、宣傳助理員、耕地保護巡田員、鐵路管護員、民族事務協理員、宗教事務協理員等崗位。具體開發計劃見附件1:《新泰市2023年鄉村公益性崗位計劃分配表》。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2.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招用單位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3.有營業執照的,是公職人員及村兩委成員的,已經享受過公益性崗位、企業吸納、靈活就業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滿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圍內。
三、招聘對象
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我市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70 周歲)及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等有勞動能力、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的人員。
1.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2.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3.農村殘疾人,是指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4.農村大齡人員(45—70 周歲),計算日期從發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5.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是指戶籍在村民委員會的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以上五類人員,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四、崗位待遇
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不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由用人單位根據各類公益性崗位勞動強度、出勤天數、工作績效等實際情況,分別制定考核管理辦法,確定補貼標準。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每月按時發放崗位補貼,由市統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五、招聘程序
各鄉鎮(街道)、村居應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申請、民主評議、鄉鎮(街道)審核、市級備案、協議簽訂、崗前培訓、有序上崗”等步驟組織招聘。
(一)發布公告
2023年6月22日至24日在市政府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材料:附件2:《新泰市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信息登記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是殘疾人的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2.報名時間:2023年 6月25日。
3.報名地點:報名人員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
4.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民主評議
6月26日民主評議。參加民主評議人員范圍為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由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所在的村(社區)對其進行民主評議,確定擬安置上崗人員,各鄉鎮(街道)人社所要指導村(社區)成立民主評議小組,并掌握評議全過程,評議結果及時在村宣傳欄張榜公示。
(四)復審公示
6月27鄉鎮(街道)復審。鄉村公益性崗位擬安置上崗人員由村居(社區)報經鄉鎮(街道)審核。
6月28日—30日在村居(社區)進行公示。審核合格后,在安置對象所在村居(社區)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五)市級審批備案
6月28日報市審批備案。村(社區)公示無異議的,報新泰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批或備案。(提報《鄉村崗位開發匯總表》和《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信息匯總表》)。
審批反饋,并由公益性崗位辦公室工作人員按要求將崗位、人員等信息錄入山東省就業系統。
(六)培訓上崗
自7月1日起培訓上崗,簽訂勞務協議。經新泰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批或備案后,分批進行崗前培訓、有序組織上崗并簽訂勞務協議。
聯系電話:0538-7223351
新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