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茂名市直屬學校招聘教職員270人公告
茂名市直屬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為適應茂名市直屬學校發展需求,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推進我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市直屬學校(廣東茂名幼兒師范專科學校、廣東茂名健康職業學院、廣東茂名農林科技職業學院、廣東省高州農業學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其余學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教職員,符合條件人員經聘用后,享受茂名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待遇(高層次人才符合本省、市人才引進條件的,按事業編制辦理引進手續,并按省、市相關優惠政策執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對象
各學段學科教職員共270名,本次招聘對象為高校應往屆畢業生。報名應聘人員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以及相應的學士以上學位,且符合報考崗位相應的資格條件。具體招聘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茂名市直屬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不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從事相關專業教育教學所必須具備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有較強的教育教學和科研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條例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和技能要求等;崗位年齡要求:應屆畢業生不作年齡限制,往屆畢業生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職稱者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年齡等計算時間均截至報名首日前。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開除公職的;
7.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應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處分期限均截至報名首日前。
三、招聘程序
采取筆試和面試結合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分。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程序為: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報名確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環節均不作遞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若發現應聘人員的資格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取消資格,不予聘用。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30;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請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須按照公告規定的條件、時間、程序進行報名,應詳細、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信息,準確把握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后,由“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實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系統是以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為基礎數據審核,應聘人員務必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三)報名確認
為有效做好筆試工作,合理安排考試場地,已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3日下午17:30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成功,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確認參加筆試的操作方式: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統計——報考情況查詢——報考地區選擇“廣東省茂名市”——搜索——選擇報考崗位并填報——確認參加考試。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請應聘人員密切留意。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7月12日上午;
筆試應聘人員須按照筆試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成績采用百分制。教師崗位主要考核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非教師崗位主要考核基本能力。應聘人員憑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2.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行查詢。
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統籌考慮市直屬學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予以劃定。
(五)資格復審
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選。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和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茂名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工作。資格復審于筆試后、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請應聘人員密切留意。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為入圍面試人員,由茂名市教育局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茂名市教育局申請復核。茂名市教育局將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料如下:(1)報名表;(2)學歷和相應的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若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有效的學歷、學位鑒證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往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交教師資格證筆試、面試合格及認定證明材料);(5)在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正式員工須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資格復審過程中,對證件(證明)資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取消面試資格。
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由市教育局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遞補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通過資格復審。
(六)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入圍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請入圍面試人員密切留意。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教或實操測試形式進行,非教師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詳見崗位要求(附件1)。試教主要測試職業認知、心理素質、教學實施、語言表達、儀表儀態、教學效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實操測試主要內容為崗位對應的專業知識素養和技能;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調、人際溝通、應急應變、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
面試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在面試結束當天完成統分后當場公布。
(七)綜合成績計算
(一)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3位數。面試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筆試合格線成績×50%+面試合格線成績×50%分以上。
(二)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無法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的,則對該崗位同分數的應聘人員另行組織面試。
(八)體檢
在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由茂名市教育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組織體檢工作,本次體檢項目和標準分兩類執行:報考教師崗位人員按《關于印發<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規定執行,報考非教師崗位人員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入圍體檢人員應按時依規參加體檢,否則將視為放棄資格。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公告,請入圍體檢人選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在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將體檢結論通知應聘人員。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在資格復審環節未能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進行核驗的應聘人員,考察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進行核驗(因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原件進行核驗),否則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沒有影響聘用的情形,經茂名市教育局復審,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按照規定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四、注意事項
(一)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二)應聘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應聘人員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于7月12日(下午14:30—17:30)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7辦公室提供政策加分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規定,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經審查合格后,筆試成績加5分。
(四)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五)本次招聘崗位表(附件1)的專業類別和名稱均根據《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設置,請自行查閱。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方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學校或學校教學主管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五、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茂名市事業單位人員的薪酬待遇。
六、違紀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相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有關事宜請以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為準。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四)如因工作原因等因素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公告,請應聘人員保持關注,及時應對。
(五)本公告由茂名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負責指導。
附件:1.茂名市直屬學校 2023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xls
茂名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