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廣州市海珠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招聘雇員3人公告
2023年6月廣州市海珠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開招聘雇員的公告
為滿足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工作的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廣州市海珠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管理輔助類雇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職責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管理輔助類雇員 (窗口人員 非公務員編、非事業編) |
1 |
管理輔助類雇員 (書記員 非公務員編、非事業編) |
2 |
(二)工作職責
1.窗口人員主要從事轄業務咨詢解答和辦事指引、申請收件辦理、案件文書制作及送達、案卷整理和歸檔等相關工作。
2.書記員主要從事案件送達、庭審記錄、協助制作案件法律文書、整理仲裁案卷及歸檔工作等。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能熱心為群眾服務;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時間:2023年6月1日前(含2023年6月1日當日);
6.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82年6月20日后出生);
7.管理輔助類雇員(窗口人員)崗位,同等條件下有人力資源工作經驗或持有C1及以上駕駛資格證者優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至6月27日(星期二)(共3個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報名地點:廣州市海珠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三樓(地址:海珠區寶崗路茶亭前5號之七三樓綜合部)。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四)報名需提交資料:報名登記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社保參保記錄)、暫緩就業協議書(僅辦理了暫緩就業的人員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等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證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復印,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工作經歷證明除外)。
(五)資格審查:報名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發放《筆試準考證》,應聘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筆試
(一)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二)筆試內容:主要考核《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民事訴訟法》、《勞動人事爭議辦案規則》、《行政管理》等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及應急處置相關知識。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按招考崗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
五、面試
面試形式和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處理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和地點將以電話形式通知,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階段。
六、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考察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海珠區人民政府網-區人社局-考試招聘版塊(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公示3個工作日。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雇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海珠區及用人單位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九、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考試期間,考生按要求佩戴口罩;考生如出現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配合接受相應安排;
(三)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需攜帶身份證;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
(四)提交報名資料后,超過考試規定時間沒有前來參加筆試、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五)本次招聘工作,請考生認真填寫聯系方式,務必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錯誤導致無法聯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遲等問題,個人自行承擔責任;
(六)本招聘不辦理戶籍遷移、檔案存放手續,住宿自理;
(七)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其他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4152783(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聯系人:劉小姐。
廣州市海珠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附件1:海珠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開招聘雇員崗位表.docx
附件2:海珠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開招聘雇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