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韶關南雄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104人公告
南雄市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公告
為補充我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經市委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4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139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南雄市中等職業學校、各中小學、幼兒園是南雄市教育局管理的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標準核定工資待遇。
三、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按照省人社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不參與本次公開招聘)。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約行為的,參加2020年以來南雄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存在違約行為的,參加2014年以來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廣東省事業單位2020年以來集中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考試的違約人員或服務期未滿人員。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初核階段、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因違法違紀行為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有嚴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濫用精神類藥物史等不適宜擔任教師情形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四、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考生須同時具備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地點
南雄市教育局食堂,地址:南雄市林蔭西路35號教育局一樓(籃球場旁邊),咨詢電話:0751-3825197。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委托報名。報名考生須按崗位具體要求提交以下資料:
1.《南雄市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報名表》(原件1份)(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其中報名表貼1張、準考證1張)。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審原件,交復印件1份)。
4.學歷、學位證(審原件,交復印件1份),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的學歷、學位認定證明(審原件、交復印件)。港澳學習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定證明。
5.執業資格證(審原件,交復印件1份),必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①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②提供有效期內的對應學段、對應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乙以上),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③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提交《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報考人員承諾書》(附件6),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未按時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將予以解聘。
6.符合南雄市鎮村基層專業服務在職在崗人員報考的,需提供與單位簽訂的連續滿12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和單位購買的連續滿12個月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勞動合同必須與社保繳費證明單位一致,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計算日期截止日為報名最后一天)。其中,各鎮村(社區)兩委干部(含村級組織員)無法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的,需提供相應的任職文件材料(審原件,交復印件)及至報名截止日止連續滿12個月以上的在職證明(須加蓋村〈社區〉黨支委公章、鎮黨委公章);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的,需提供相關退役大學生士兵的材料。
7.符合南雄市戶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戶口本,配偶戶籍為南雄市戶籍者需提供其配偶戶口本及結婚證(審原件,交復印件)。
8.定向生、委培生報考,報名時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審原件,交復印件)。
9.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報名時提供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原件)或在職在編證明(需說明錄取后主管部門同意協助辦理調動手續)。
10.考生承諾書(附件3,原件,須本人在報名現場簽名)。
11.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人員,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審原件,交復印件)。
(四)資格審查
經審核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資格審核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全過程。參加招聘的人員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不如實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報考資格。
3.根據用人需求,按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舊的專業名稱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主管部門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南雄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對象。
5.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在2020年6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供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6.南雄市鎮村基層專業服務人員指具有在南雄市各鎮及以下(不含南雄市區、雄州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的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7.南雄市戶籍是指現戶籍是南雄市戶籍,或其配偶戶籍為南雄市戶籍。
8.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政策上視同大專學歷人員;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政策上視同本科學歷人員。
六、考試
本次考試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報考D21、D22、F5崗位的限全國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教師報考,免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2.筆試時間: 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1:00(星期六)。考生請于2023年7月7日(上午10:30-12:00,下午15:00-17:00)到南雄市教育局(南雄市林蔭西路35號)一樓食堂領取準考證,聯系電話:0751-3825197。
3.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關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招聘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按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免筆試考生直接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面試以100分為滿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2.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公告將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統一公布,請進入面試考生及時留意相關公告并按公告規定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時參加面試造成的后果自負。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優先聘用少數民族考生,再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免筆試考生的面試成績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體檢對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布。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上級相關要求執行。不合格人員可在收到體檢結果后的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逾期不書面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個人征信情況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擬聘用考察人員未在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動辦理個人檔案調動手續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九、公示與聘用
(一)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統一在招聘公告發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十、遞補聘用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五)應聘人員不能按期辦理完畢個人檔案調檔、政審等手續的。
(六)個人放棄聘用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分配
根據報考崗位分配到相應學校任教(同一崗位有多個學校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自行選擇學校)。
十二、待遇
聘用后,列入事業編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一年試用期,享受“試用期”專任教師工資待遇和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聘用手續,享受南雄市相應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符合韶關市“丹霞英才計劃”青年人才條件的可享受對應人才待遇。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紀檢監察電話:0751-3821010。
(四)招聘公告發布網站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請考生在此網站“招考信息”一欄查看招聘公告、筆試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南雄市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表.xls
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雄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