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公告
2023年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教師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實行“長期接受報名、不定期組織考核”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長期接受報名,學校不定期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直接考核,招滿即止。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3年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崗位表》。
二、公開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及以下(198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間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間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年齡可放寬至50周歲(197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間出生)。
通過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條件報考的在報考人員招聘考核前,由本校對報考人員近五年以來的學術成果進行審核,并由本校職稱聘任委員會按照同類人員的任職條件進行資格認定。認定通過的,方可參加考核。
6.符合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guī)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⑥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服務不滿5年,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⑦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核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其他條件
1.本次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得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3.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且證書或證明的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學歷認證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yè)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3年)》(可登陸泉州人社局官網查詢)中“××類”所列專業(yè)的人員準予報考;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yè)的報考人員準予報考。所學專業(yè)與所需專業(yè)應該一致,且該專業(yè)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載明的專業(yè)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yè)、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5.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后方可報考。
6.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定報考一個崗位。
7.其他具體要求詳見崗位需求情況表。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福建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進行網上報名。
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還需在備注欄中備注已開具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同時必須將以下報名材料打包壓縮,命名為“崗位名稱+姓名+手機號碼”發(fā)送至泉州幼高專人事處郵箱:rsc@qzygz.edu.cn
報名材料包括:(1)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2)《2023年泉州幼高專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資格復審登記表》(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簽名);(3)本碩博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4)未正式就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交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書;(5)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還須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聯 系 人:周老師
咨詢電話:0595-22391823 (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2:40-5:00)。
(二)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核,學校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本人。報考人員報名時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特別強調: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yè)名稱必須與畢業(yè)證書所寫的專業(yè)名稱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填報。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可以致電申訴,資格初審要求補交材料的,應在要求時間段內及時提交,未按時提交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申訴時間: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2:40-5:00)。聯系電話:0595-22391823。
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組織人事部門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組織人事部門再復核為準。
四、考試
(一)考試內容及形式
采用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聘對象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采取片段教學、專業(yè)知識問答等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形式、內容和時間等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算術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人員的面試分數。成績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數點后2位,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面試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影像資料由泉州幼高專統一保存。
(二)考試時間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我校人事處將通過電話通知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面試。
(三)考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考試成績于考核結束后在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發(fā)布。考試成績將在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體檢對象的確定。通過招聘考核的報考人員。
體檢標準。體檢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參加體檢人員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者視為放棄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體檢合格標準的部分項目,一般安排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要求當日復檢或當場復檢的項目在體檢時告知。
體檢結果由學校通知本人。參加體檢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到其它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學校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核、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泉州幼高專做好檔案調轉及審查工作,檔案審查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幼高專學校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核準后,由泉州幼高專按有關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入編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或單位。如符合學校引進人才條件的(詳見《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與學校簽訂服務協議,享受學校引進人才相關優(yōu)惠政策,服務期至少8年(含試用期)。對未滿服務期提出調動、辭職等離校要求的,根據雙方協議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辦理。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核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次考核回避規(guī)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的通知》(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幼高專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95-22781630,22387109。
(四)未盡事宜由泉州幼高專人事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391823。
附件:關于印發(fā)《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