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岳陽市湘陰縣教師招聘90人公告
2023年湘陰縣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3〕34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和《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轉為公辦學校后教職工配備工作的通知》(湘教明電〔2022〕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
一、組織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由湘陰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縣教育局等相關部門配合,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負責相關環節監督。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紀律要求進行。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90名,其中高校畢業生30名(“高校畢業生”是指畢業后截止公告發布之日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1屆、2022屆、2023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附件1《2023年湘陰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A類崗位)》、附件2《2023年湘陰縣城東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B類崗位)》。
三、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4.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歷標準、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并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是指2005年6月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7年6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類推。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表。
7.崗位要求的戶籍、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
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及其他條件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5)、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考生需咨詢縣教育局,由縣教育局提出意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畢業證,其中留學回國的畢業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2023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的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畢業證,其中留學回國的畢業生還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2023屆畢業的考生通過考試等程序獲得聘用資格的,在提交畢業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后補辦聘用手續,但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畢業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的,一律不予補辦聘用手續。
有戶籍要求的崗位,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
工作經歷、社保繳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精神,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服務期未滿的公費師范生、特崗教師;
9.本縣在編在職人員;
10.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11.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在“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湘陰縣政府門戶網(官網)”發布。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所有崗位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15 日-17日(共3天)上午8:00-- 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本次公開招聘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1.A類崗位為網絡報名,網址為湘陰縣政府門戶網湘陰縣人事考試服務平臺(地址:http://183.215.11.221:81/index.html)。
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的原件:(1)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2)居民第二代身份證件;(3)學歷(學位)證和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的提供《畢業院校就業部門蓋章的就業推薦表》),限專業方向的還須提供所學專業證明資料;(4)教師資格證(2023年參加了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暫未領到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5)有戶籍要求的須上傳戶口簿等證明資料;(6)報考人員是現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交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單位及主管部門均加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4)。
由縣教育局負責按照招聘條件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初審時間與報名時間同步。
2.B類崗位為現場報名,地點為教育局6樓會議室。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2023年湘陰縣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2張;
(2)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原件和復印件;
(5)《教學工作經歷和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必須由經辦人簽字且加蓋任教學校和主管部門行政公章;同時提交教學工作經歷期間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由銀行出具的工資流水單和在崗單位社保繳納流水單。
由縣教育局負責按照招聘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初審時間與報名時間同步。
3.注意事項
①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②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③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確保合法合規、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的信息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形式:筆試+面試。
考試順序:A類崗位:先筆試后面試
B類崗位:先面試后筆試
A類崗位筆試準考證由考生自行網上下載打印,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B類崗位準考證由縣教育局人事股統一打印,領證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領證地點為教育局5樓人事股。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件原件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A類崗位:
1.筆試
(1)筆試對象的確定。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事項開考前另行公告。
(2)筆試時間為2023年7月1日,地點在左宗棠學校。
(3)筆試形式、內容和分值。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小學教師崗位考小學和初中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70%)+高中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30%);初中教師崗位考初中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70%)+高中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30%);職業中專崗位考對應學科中職學段專業知識(分值占100%)。中小學教材版本除數學為湖南教育出版社、物理為教育科學出版社、信息技術為湖南電子音像出版社外,其余學科都為人民教育出版社。
(4)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A類崗位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所有A類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數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筆試成績公示及復查。筆試結束后及時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公示筆試成績,公示時間為三天。筆試成績公示結束后,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在三日內書面申請復查本人筆試成績,過期不予受理。復查由湘陰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織進行,并以湘陰縣紀委監委駐縣民政局紀檢監察組、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審核結果為準。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末位分數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1:2比例的,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分處理辦法同上)。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面試對象。
3.面試
(1)面試時間為2023年7月8日,地點在左宗棠學校。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方式為試教。
試教內容為所報學段學科內容,試教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量為30分鐘。中小學教材版本除數學為湖南教育出版社、物理為教育科學出版社、信息技術為湖南電子音像出版社外,其余學科都為人民教育出版社。
(3)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A類崗位所有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A類崗位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面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的90%。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成績公示及復查。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公示面試成績,公示時間為三天。考生對面試成績有疑問的,復查本人面試成績辦法同上。
B類崗位:
1.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報名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事項開考前另行公告。
(2)面試時間為2023年6月21日,地點在左宗棠學校。
(3)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方式為試教。
試教內容為所報學段學科內容,試教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量為30分鐘。中小學教材版本除數學為湖南教育出版社、物理為教育科學出版社、信息技術為湖南電子音像出版社外,其余學科都為人民教育出版社。
(4)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所有B類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B類崗位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面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的90%。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5)面試成績公示及復查。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公示面試成績,公示時間為三天。考生對面試成績有疑問的,復查本人面試成績辦法同上。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進行資格復審,確定筆試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該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面試成績相同(末位分數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1:3比例的,在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該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分處理辦法同上)。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為筆試對象。
3.筆試
(1)筆試時間為2023年7月1日,地點在左宗棠學校。
(2)筆試形式、內容和分值。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初中教師崗位考初中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70%)+高中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30%);小學教師崗位考小學和初中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70%)+高中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占30%)。中小學教材版本除數學為湖南教育出版社、物理為教育科學出版社、信息技術為湖南電子音像出版社外,其余學科都為人民教育出版社。
(3)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B類崗位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有效成績)的平均分數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筆試成績公示及復查。筆試結束后及時在湘陰縣政府網(官網)公示筆試成績,公示時間為三天。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復查本人筆試成績辦法同上。
(三)綜合成績合成
1.A類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B類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70%+筆試成績×3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
2.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3.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再相同的,按學歷層次高低進行排名。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湘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合格人員才能進入考察環節。
(五)考察
1.考察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3.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對象。
(六)選崗
擬聘對象的招聘單位不確定的,由縣教育局組織集中選擇招聘單位,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選擇招聘單位時,按照同一崗位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綜合成績相同的,抽簽確定選擇順序。選擇過程公開,選擇結果現場公示,現場確認簽字,不得更改。
(七)遞補
在體檢、考察、選崗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相關通知、公告在“湘陰縣政府門戶網(官網)”公布。
(八)公示
1.選崗后,擬聘對象在“湘陰縣政府門戶網(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2.聘用對象的確定。擬聘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九)聘用手續辦理
聘用手續辦理由縣教育局負責。
1.按規定程序到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和編制登記手續。聘用手續辦理時間為2個月以內,編制手續辦理后15日內須到單位報到;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2.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0號)文件執行。
3.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教師不得調動到縣外或我縣教育系統以外的其他部門單位工作。
六、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凡未按要求參加“報名和資格初審”到“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招聘期間,應聘人員務必確保手機通訊暢通,及時關注“湘陰縣政府門戶網(官網)”的公告、通知,特別要關注從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否則錯過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人社部令第35號 )等嚴肅查處。
七、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
縣教育局人事股:0730-2158823;
監督舉報電話:
縣人社局監察室:0730—2158577;
縣紀委信訪室:0730—2115511。
本公告由湘陰縣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湘陰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A類崗位).docx
附件2:2023年湘陰縣城東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B類崗位).docx
附件3:2023年湘陰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docx
附件5: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湘陰縣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