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平涼市靈臺縣特崗教師招聘39人公告
靈臺縣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公告
根據平涼市教育局、平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涼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平涼市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平市教發〔2023〕90號)精神,現將我縣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崗位
全縣招聘“特崗計劃”教師39名(含已簽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1名),聘期為3年。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基本原則
(一)保障服務期內特崗教師與當地在編在崗教師同等待遇、落實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編制。
(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財政等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原則。
(三)按照學科結構和教師崗位需求,科學合理設置招聘崗位。
(四)縣城所在地學校不能列為設崗學校,特崗教師必須安排在鄉鎮及以下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
(五)“特崗計劃”實施工作由市級統籌組織、以縣為主,實行公開選拔、按崗招聘、合同管理,明確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報考條件和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具有農村教育情懷和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資格條件、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3.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3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初中階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階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師范類專業。
5.靈臺縣戶籍(戶籍遷入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9日)或高考時家庭戶籍在靈臺縣的畢業生均可報名。
(二)教師資格條件和報考崗位要求
1.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崗位學科相對應。
2.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但持有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相對應的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考生,可以參加“特崗計劃”筆試考試。通過筆試后,須在現場確認資格審查環節提供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
3.報考人員須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具有高中、初中學段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可以報考初中、小學相應學科崗位,具有小學學段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不得報考初中學段崗位。
(三)其他要求
1.已簽約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
2.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及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參加2018年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甘肅省深度貧困縣農村學校支教行動”且支教合格的考生,憑《甘肅省深度貧困縣農村學校支教行動實習支教鑒定表》的復印件(由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證明與原件一致)面試成績加10分。
4.筆試試卷類型分文科、理科、音體美三大類,各科目試卷類型規定如下:語文、地理、政治為文科類;數學、物理、化學為理科類;音樂、美術為音體美類;英語、信息技術學科,由考生自主選擇文科或理科類報考。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
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全程網上報名,免交報名費。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對本人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符合報考條件做出承諾,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和考試后教育部門的審核,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及接受處理,并簽署報名系統中的《特崗計劃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對考試后資格審核環節中發現與報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取。對編造報考條件,騙取考試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報考人員登錄“甘肅人事考試網”(http://ks.rst.gansu.gov.cn),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相應的報考項目類別,準確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等信息,上傳并確認經“人事考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并自動生成的照片進行注冊。注冊完成后,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特崗計劃實施文件和《特崗計劃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逐項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錄名和密碼。考生以我縣公布的戶籍要求為準,每人限報1個志愿服務縣的1個學科崗位。“三支一扶”、“特崗計劃”、“西部計劃”三類項目中,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項,報名信息提交后無法更改。因報考人員提交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及通訊不暢通等原因造成考試選拔過程出現無法考試、耽誤資格審核及體檢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2.報名信息確認。
時間: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8:00
特崗計劃報考信息提交后,由報名系統對報考信息自動進行確認(非人工審核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系統確認結果。確認通過后報考人員需修改信息的,必須對修改后的報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統確認結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報名不成功。
更改姓名及身份證號信息權限在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申請修改姓名及身份證信息的報考人員,向縣教育局提交《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附件2),縣教育局匯總后統一提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報省教育廳協調審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僅能修改兩類: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考生提交姓名或身份證號修改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2日18:00,縣教育局提交報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3日11:3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報考人員登錄“甘肅人事考試網”(http://ks.rst.gansu.gov.cn),進入“準考證打印”欄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以備考試、資格審核環節使用,無《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組織。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負責全省特崗計劃考試報名系統維護、信息匯總、命題制卷、試卷保管、考場編排、閱卷登分、雷同處理、成績查詢等考務組織工作。
2.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2023年7月2日9:00-11:00;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2023年7月2日14:00-16:30。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指定的地點為準。
3.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兩部分,各100分,總分200分。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管理、計算機應用、公文寫作與處理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知識。
“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按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分別命題。其中,文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語文、歷史、地理;理科類測試內容為中學數學、物理、化學;音體美類測試內容為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的相關知識。
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4.應試證件。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5.考試違紀處理。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考試結束后,由國家指定的專業機構進行雷同檢測,被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生,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雷同試卷考生存在作弊行為的,視具體情形由人社部門對其做出違紀違規處理。
6.筆試成績查詢。
考生可于2023年7月15日以后登錄甘肅人事考試網,進入“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對因違紀或違反《特崗計劃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記入誠信檔案的考生,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調整,以公告為準)。
資格審核地點:縣教育局二樓206室
筆試結束后,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甘肅省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報名表》(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進行資格審核。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語文學科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7月底前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或者未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取消錄取資格。
本人因故無法參加資格審核的,可委托親友審核,審核時除提供上述證件外,還須持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人數按照分學段(小學學段、初中學段)對應各崗位招聘計劃的120%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依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面試人數達不到120%比例的,根據全縣該學科所在大類(文科類、理科類、音體美類)考生平均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劃定面試最低控制線,達不到最低控制線者,取消錄取資格。
面試工作由市級教育、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縣教育、人社部門具體實施。嚴格面試程序,面試過程要全程錄像,保證考試公開、公平、公正。面試費用由縣財政承擔,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
(五)擬錄用人選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照分學段(小學學段、初中學段)及對應崗位學科,依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用人員。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2×70%+面試成績×3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總成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筆試成績也相同時,筆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用。
對同一學段同一學科,在確定的擬錄用人員范圍內,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擬錄用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分數高者優先自愿選擇崗位。
如擬錄用人員達不到招聘計劃數的,在設崗不變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跨縣(市、區)、同學段同學科進行調劑,調劑不更換崗位、不跨學科,調劑人員總成績要達到調劑縣(市、區)本崗位學科大類平均分。如調劑結束后仍有剩余崗位,由省教育廳組織進行全省補錄。
(六)體檢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和程序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復審和公示
縣教育局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信息,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于2023年7月28日前將審核同意的擬聘用特崗教師匯總名單和特崗計劃實施情況總結報市教育局匯總,市教育局報省教育廳復審公示。
(八)發文錄取并簽訂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無異議后,由省教育廳發布錄取通知文件,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的特崗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九)崗前培訓與上崗任教
1.全縣統一組織特崗教師入職前的師德教育和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對特崗教師開展具有針對性的系統培訓,幫助新教師盡快適應教育教學工作。
2.特崗教師須根據縣教育局的統一安排,到合同規定的學校上崗任教。
五、保障政策
(一)特崗教師服務期內,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
其他津貼補貼根據我縣同等條件公辦教師標準確定,按規定參加“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險,同等條件下在工資待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與我縣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同等待遇,落實周轉宿舍,解決特崗教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三年服務期滿后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崗教師,不進行其他考試,落實編制、工作崗位及人事、工資關系等接轉工作,連續計算工齡、教齡,不再實行實習期或試用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相關優惠政策。
(二)特崗計劃的實施與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相結合。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免試納入特崗教師管理。特崗教師3年聘期視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 ”要求的3年基層教學實踐。
(三)對違反協議和學校規章制度的特崗教師,要嚴肅處理。對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受到嚴重影響、情況惡劣的,一經查實根據合同協議予以解聘并公開通報。
(四)特崗教師檔案關系統一轉至縣教育局。
聯系人:靈臺縣教育局人事股
咨詢電話:0933-3823036
附件:
1.靈臺縣2023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xlsx
靈臺縣特崗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29日
靈臺縣2023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 | ||||||||||||||||
設崗學校 | 學校類型 | 合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政治 | 音樂 | 美術 | 信息技術 | 學歷條件 | 生源要求 | 筆試試卷類型 | 備注 |
合計 | 39 | 6 | 8 | 9 | 4 | 2 | 1 | 2 | 5 | 1 | 1 | |||||
靈臺縣第二中學(初中部) | 完全中學 | 1 | 1 | 已簽約農碩 | ||||||||||||
靈臺縣第三中學 | 鄉鎮中學 | 3 | 1 | 1 | 1 | 報考初中階段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階段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師范類專業。 |
靈臺縣戶籍或生源 | 報考語文、地理、政治崗位筆試試卷類型須為文科類, 報考數學、物理、化學崗位筆試試卷類型須為理科類, 報考英語、信息技術崗位試卷類型文科理科均可,由考生自主選擇。 報考音樂、美術崗位筆試試卷類型須為音體美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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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臺縣邵寨中學 | 鄉鎮中學 | 5 | 1 | 1 | 1 | 1 | 1 | |||||||||
靈臺縣星火中學 | 鄉鎮中學 | 2 | 2 | |||||||||||||
靈臺縣梁原中學 | 鄉鎮中學 | 5 | 1 | 2 | 1 | 1 | ||||||||||
靈臺縣龍門中學 | 鄉鎮中學 | 4 | 1 | 1 | 1 | 1 | ||||||||||
靈臺縣新集九年制學校(初中部) | 九年一貫制 | 4 | 1 | 1 | 1 | 1 | ||||||||||
靈臺縣星火鄉蔡家塬小學 | 小學 | 1 | 1 | |||||||||||||
靈臺縣星火鄉老戶小學 | 小學 | 1 | 1 | |||||||||||||
靈臺縣龍門鄉中心小學 | 小學 | 2 | 2 | |||||||||||||
靈臺縣什字鎮中心小學 | 小學 | 2 | 1 | 1 | ||||||||||||
靈臺縣梁原鄉中心小學 | 小學 | 1 | 1 | |||||||||||||
靈臺縣梁原鄉橫渠小學 | 小學 | 1 | 1 | |||||||||||||
靈臺縣梁原鄉王家溝小學 | 小學 | 1 | 1 | |||||||||||||
靈臺縣梁原鄉杜家溝小學 | 小學 | 1 | 1 | |||||||||||||
靈臺縣朝那鎮中心小學 | 小學 | 2 | 1 | 1 | ||||||||||||
靈臺縣獨店鎮吊街中心小學 | 小學 | 1 | 1 | |||||||||||||
靈臺縣獨店鎮馬家塄小學 | 小學 | 1 | 1 | |||||||||||||
靈臺縣獨店鎮何屯坡小學 | 教學點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