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市審計局招聘審計咨詢專家公告
林芝市審計局招聘審計咨詢專家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林芝市審計局擬采取勞動合同形式,面向區內外公開招聘2名相關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主要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公開報考、統一測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工作職責
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造價審計崗1名,主要從事市審計局開展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工作中工程造價審計工作,委托中介機構開展工程結算審計的復核審計工作以及其他審計工作。
2.企業審計科企業審計崗1名,主要從事市審計局開展的企業財務收支審計,委托中介機構開展國有企業審計的復核審計工作以及其他審計工作。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個人應當具備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熱愛審計工作,具有吃苦奉獻精神,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服從工作安排,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較強,具有獨立開展審計工作的職業能力;
2.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5年;
3.具有高級職稱且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滿3年;
4.具備適應在高海拔地區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年齡在48周歲以下,條件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應聘社會中介機構應當具備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良好的商業信譽,持有相關行業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具備從事財務、工程等方面職業資質;
2.具有承擔同等規模的相關業績;
3.擬派遣人員應具備上述應聘個人的相關條件;
上述條件中的職稱類別指會計、工程等相關專業,執業資格指注冊會計師、注冊造價工程師。
(三)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和免于刑事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正在被查處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5.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未滿且未依法解除的;
6.經資格審查認定不符合條件的;
7.以前年度其他地市審計局招聘后未被續聘的;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從事審計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招的報名人員須在報名時在指定電子郵箱提交以下資料:報名登記表、個人簡歷、從業經歷和業績、身份證、戶口本、取得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掃描件,近期個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除上述資料外,應招的社會中介機構還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職業資質及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報名人員或機構需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一切責任由本人或機構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崗位具體條件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應招報名人員或社會中介機構人員(以下簡稱應聘人員)進入測試環節,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數最低應達到崗位招聘名額的1:2。根據需要,我局還將通過一定方式向應聘人員原工作單位或有關部門考察了解相關情況。
(三)筆試測試(占60%)
應聘人員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得分的60%計入綜合得分,按綜合得分高低進入面試遴選環節。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應聘崗位專業知識與審計基本知識。筆試時間擬定2023年6月1日。現場筆試或網上筆試具體方式根據情況通知確定。
根據應聘者人數及筆試成績綜合得分情況確定進入面試遴選人選。
(四)面試遴選(占40%)
面試分數滿分為100分,應聘者面試得分的40%計入綜合得分,按面試得分高低及人數初步篩選進入體檢人選,面試內容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審計思路。面試時間擬定2023年6月8日。現場面試或網上面試具體方式根據情況通知確定。
綜合得分=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得分排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通過資格審查、筆試測試、面試遴選合格的應聘人員自行前往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及時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體檢費用自理。我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確定體檢合格人員名單,按測試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應聘人員對提供的自身體檢證明真實性負責,如有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確定聘用對象
經林芝市審計局審核后,從資格審查、綜合測試、體檢合格者中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或機構,對擬聘用人選或機構在林芝市審計局門戶網站、林芝市人力資源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七)聘用合同管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由林芝市審計局與擬聘用人員或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包括在總合同期限內。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將解除與聘用人員或機構的試用期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與林芝市審計局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聘用期滿后,我局視工作需要,根據聘用人員或機構工作表現情況可續聘或解聘;聘用人員或機構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考核不合格的,將提前終止勞動合同。
(八)工作時間
2023年,聘用人員或機構工作時間為6個月(7月初-12月底),工作期間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管理和工作安排,享受勞動法規定的節假日。遇有重大審計事項,需延長工作時間的,被聘用人員或機構須服從安排,但延長時間最多不超過20天。
(九)薪酬待遇
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和注冊會計師分別按照6個月最高15萬元的標準支付薪酬,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社會保險,其中每月支付基本工資加社會保險費預計2萬元(工資以最終合同簽署金額為準)。試用期與正式簽訂合同待遇相同。半年績效工資最高3萬元,合同期滿,經我局對聘用人或機構開展考核等次評定為優秀的一次性支付績效工資3萬元;考核等次評定為合格的一次性支付績效工資1.5萬元;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支付績效工資。
五、其他事項說明
聘用人員或機構在用人單位統一領導下參與審計相關工作,不具有行政職務,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統一領導和工作安排,相關待遇按合同規定執行。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
楊成 0894-5822103,17711942523
李咪咪 0894-5822103,18089008860
郵箱地址:2081231458@qq.com
通訊地址:林芝市巴宜區廣福大道67號林芝市審計局法規科(審理監督科)。
附件:林芝市審計局外聘咨詢專家報名登記表(閱讀原文下載附件)
林芝市審計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