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贛州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1890人公告
贛州市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組織實施贛州市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含20個縣(市、區)共計986個崗位、計劃招聘1890人,具體招聘崗位、條件及招聘人數詳見《贛州市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3.符合招聘崗位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公職的;
2.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有服務期要求且仍在服務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含編制備案制人員、用人備案數人員等)、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全科特崗醫生、服務期未滿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等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因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仍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9.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此外,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學歷、專業、年齡及其他條件
各崗位招聘計劃、資格條件詳見《贛州市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公告附件1),考生在報名期間(截止2023年5月24日前)須滿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條件。
1.涉及學歷和專業本科及以下請參考專業目錄《學科專業目錄匯編(二0一九年一月版)》、碩士研究生請參考專業目錄《學科專業目錄匯編(二0二二版)》。崗位中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職稱均指本崗位招聘的最低條件(含本條件)。往屆畢業生中新舊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可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按照對應的新專業名稱進行報考。例:崗位條件要求“護理(620201)專業,大專學歷”,對照《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符合條件的除護理專業大專學歷外,“該專業接續本科專業舉例”中列出的護理學專業大學本科畢業生也符合崗位條件,另根據《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護理(620201)專業對應的原專業除護理(630201)外,還有涉外護理(630203),也可以報考。
(1)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取得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并可報考符合崗位條件的限應屆畢業生崗位。考生可根據《全省技工院校高級工專業與高職專業對照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的“該專業接續本科專業舉例”報考對應專業崗位。
(2)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大類的,考生所學專業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分類目錄,即可報考。專業要求具體專業的,考生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方可報考。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應當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專業設置情況說明等材料。
(3)輔修專業報考問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學廳函〔2014〕14號)規定:高等學校只能為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頒發并注冊一份學歷證書。單獨的輔修證明不能證明畢業院校、畢業時間、學歷、學歷性質等完整內容,不能作為“所學專業”的證明材料。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一般不單獨作為學歷證書使用。
(4)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問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第二學士學位采取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第二學士學位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能在學信網核驗的,可以按所學專業報考。
2.年齡條件:報考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崗位表中注明的年齡上限。年齡計算方法為:18周歲以上是指2005年5月22日(含)以前出生,30周歲及以下指1992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類推(注:5月22日為報名第一天)。
3.其他條件:
(1)衛生醫療機構在編在崗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考,必須在原單位服務滿5年(即2018年5月及以前進入單位工作),且由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報名截止日前的同意報考證明,縣及以下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編制備案制人員)需出具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報名截止日前的同意報考的證明,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之一。
(2)服務不滿5年或處于試用期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考,須在網上報名結束前與所在單位解除聘用關系(以解除聘用合同書的簽訂時間為準)。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報名截止日前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注明參加工作時間,下同);縣及以下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編制備案制人員)需出具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報名截止日前的同意報考的證明,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之一;不得隱瞞實情進行報考。
(4)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招聘中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與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相一致)。
(5)正在進行臨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報考人員,需征得招聘單位同意繼續規培或自行申請放棄規培,否則不予聘用。
(6)關于“限某地戶籍(或生源)報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為某地戶籍,集體戶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該地參加高考的考生。
(7)關于“限應屆畢業生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報考人員須為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人事關系(個人人事檔案、工資關系)和組織關系轉入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3年8月31日前畢業的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外,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即: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等正式編制,檔案、組織關系等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也可報考。
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國家規定的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限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以其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應以其畢業時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崗位。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夜大、電大、成人教育等)畢業生的考生身份均為非應屆畢業生。
(8)關于資格證書的說明,參加了2023年醫師或護士資格考試,且成績達到國家規定分數線的考生,資格審查時提供考試成績單,視同取得了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護士資格。報考的崗位有執業資格要求的,所取得的執業資格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相對應。護士職業資格證書需在注冊有效期內。
(9)限XX縣(市、區)服務期滿的全科特崗醫生報考的崗位須是當地服務期滿的特崗醫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當地衛健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證明。
(四)工作經歷要求
1.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3年5月22日時累計已滿2周年)。因部分院校畢業證所標注的畢業時間未精確到“日”,也有的考生畢業后在若干個單位工作過,故只要工作經歷包含12個月份的,可視為滿1周年(例如:2022年7月畢業即開始工作,至2023年6月為1周年,以此類推);考生在校期間的兼職、實習和社會實踐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
2.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崗位工作經歷、具體專業工作經歷的,必須是主責主業的工作經歷,兼職兼聘的工作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具體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和養老保險憑據,其他單位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簽訂勞動合同企業為其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流水(工資發放時間及金額應相對固定)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未明確要求具體崗位工作經歷、具體專業工作經歷的,只要畢業后具有相應時間的任何工作經歷均可,須提供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為考生繳交的社保憑據,或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流水(工資發放時間及金額應相對固定),或從事個私經濟相關證照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和養老保險憑據即可。涉及工作經歷及其他期限的計算,截止到2023年5月22日為止。
三、招聘原則及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法擇優聘用。本次招聘考試進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及面試。筆試試卷滿分為300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滿分各為150分,面試滿分100分。
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60÷筆試總分)+面試成績×(40÷面試總分)。
例如:某考生筆試兩科得分為240分,面試得分為80分,則該考生總成績=240×(60÷300)+80×(40÷100)=80分。總成績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22 日9:00-5月24日17:00。報名網站為贛州人事考試網官方網站(0797.jxpta.com),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多個崗位的,所有報名信息無效。本次招聘考試不設開考比例。網上報名步驟如下:
1.網上注冊報名。考生應在網上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贛州人事考試網官方網站(0797.jxpta.com),通過網上報名專題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并上傳考生本人近期(6個月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核對信息無誤后,在考試報名中選擇“贛州市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考試”進行網上報名,直至報考頁面顯示“報考成功”,則報名完成。考生報名完成后,需打印《贛州市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面試前資格審查用)。
2.網上繳費。完成資料登記并提交報考信息的考生直接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已繳費的考生可使用賬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系統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報名無效。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25日17:00。筆試繳費標準按照贛發改收費〔2017〕340號文件規定,每科50元,共100元,面試不收費。
對低保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脫貧家庭人員和防返貧監測對象,可免收考試費用,體檢費由招聘單位承擔(不含復檢費用)。此類人員應于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7:00期間發送申請免費材料(郵件標題以GZSY+身份證號+姓名+手機號碼進行命名)至贛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指定郵箱(2604378747@qq.com)進行審核確認,在報名繳費環節無需進行網上繳費,如已繳費不再退費。其中,納入低保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個保障對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誠信承諾書(簽名加按手印),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和防返貧監測對象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完成報名、繳費流程的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2023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7:00)登錄贛州人事考試網官方網站(0797.jxpta.com)打印筆試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請勿報考,已參加考試的,成績一律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對照崗位條件選擇適合自身條件的崗位報考,任何電話咨詢的答復結果不作為對考生資格審查的依據。考生報名時如對崗位條件有疑問,網上報名前可向招聘單位咨詢。
(二)筆試、資格審查及面試
公開招聘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40%。
1.筆試
(1)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3年6月17日上午,兩個筆試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試的答題卡及所有發放的考試資料。
考點設在贛州市中心城區,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科目和分值。筆試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滿分150分。其中綜合應用能力分為 6 個類別:中醫臨床類,代碼 51;西醫臨床類,代碼 52;藥劑類,代碼 53;護理類,代碼 54;醫學技術類,代碼 55;公共衛生管理類,代碼 56。筆試主要測查應試人員運用專業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實際操作技能、溝通技能、臨床思維技能和應具備的個人素養。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見附件3)醫療衛生類(E類)大綱為準。
(3)筆試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具體組織實施。筆試結束后,市人社局和市衛健委將根據考試成績區分不同情況,分層分類劃定合格分數線。只有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筆試成績排序進入面試。合格線劃定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筆試合格分數線、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前資格審查事項將在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贛州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告。
2.資格審查
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有關縣(市、區)人社局、衛健委負責,統一時間、分別地點進行。入闈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持規定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方可參加面試。入闈面試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贛州市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明,有學位要求的還需提供學位證明;2023屆畢業生報考,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歷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須提供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查詢結果;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時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筆試準考證;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張;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編制備案制等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單位及主管部門報名截止日前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注明參加工作時間,下同);縣及以下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編制備案制等人員)需出具所在地組織(人社)部門報名截止日前的同意報考的證明,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之一;并提供《贛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國有企業正式人員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7)崗位要求具體崗位工作經歷、具體專業工作經歷的,必須是主責主業的工作經歷,兼職兼聘的工作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具體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和養老保險憑據,其他單位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簽訂勞動合同企業為其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流水(工資發放時間及金額應相對固定)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未明確要求具體崗位工作經歷、具體專業工作經歷的,只要畢業后具有相應時間的任何工作經歷均可,須提供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為考生繳交的社保憑據,或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流水(工資發放時間及金額應相對固定),或從事個私經濟相關證照等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和養老保險憑據即可。
(8)崗位具有職業資格需提供資格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資格審查未通過,產生的面試人員空額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須通過資格審查后方能參加面試。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3.面試
面試采取綜合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待定。
具體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體檢、考察對象,考生最終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闈體檢、考察環節。
4.有關事項
(1)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試考場面試,該職位考生最終面試成績為按修正系數計算后的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生最終面試成績=本面試考場得分×同一職位各考場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職位本面試考場所有考生平均分。
(2)僅參加了筆試其中一科考試的考生,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三)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僅參加了筆試的考生,不計算考試總成績,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2.體檢由縣(市、區)人社局、衛健委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必要時對報考人員進行心理測試,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及根據不同等級醫院收費標準收取,由考生自行負擔。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電話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按規定安排復檢。報考者對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體檢實施機關應在當日、當場安排復檢,當場復檢只能進行三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3.考察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誠信記錄、職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不予聘用。
4.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健委在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備案;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備案。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批準文件并辦理聘用手續,聘用通知下發后,45天內未到崗上班的(懷孕除外),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多個單位捆綁招聘的崗位按崗位中的備注進行選崗(因懷孕未完成體檢的考察合格人員一并參與選崗),未備注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選崗,總成績相同的筆試高分者先選;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核減的具體捆綁崗位招聘計劃,無人選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屬于多個單位聯合設崗的,擬聘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序自主選崗(總成績相同的,筆試高分者優先;因懷孕未完成體檢的考察合格人員一并參與選崗)。
3.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好試用期內聘用人員各項待遇保障,按照規定為其計算工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4.備注為編制外用人控制數、編制備案制、幼兒園用人備案數招聘的崗位屬于編外招聘,納入編制外用人管理,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其它各項社會保險。具體政策要求可詳細咨詢當地衛健部門。
5.2023屆畢業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明、學位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要求
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1.根據招聘工作職責,來信、來訪由各縣(市、區)人社及衛健部門或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并將調查和處理結果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健委備案。
2.招聘咨詢電話:崗位條件咨詢電話詳見《贛州市2023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表》招聘單位咨詢電話。
考務或報名中的技術問題,請咨詢0797-8179899
監督舉報電話:0797-8169097、8996087
政策咨詢電話:0797-8169012、8992189
章貢區衛健委:0797-8199565,章貢區人社局:0797-8199234;
經開區社管局:0797-5168018,經開區人社局:0797-8372619;
安遠縣衛健委:0797-3729913,安遠縣人社局:0797-3724030;
崇義縣衛健委:0797-3815685,崇義縣人社局:0797-3828116;
大余縣人社局:0797-8722521,大余縣衛健委:0797-8722826 ;
定南縣人社局:0797-4289708,定南縣衛健委:0797-4291006;
贛縣區人社局:0797-7246201,贛縣區衛健委:0797-4441346;
會昌縣衛健委:0797-5633052;會昌縣人社局:0797-5622649;
龍南市衛健委:0797-3571985,龍南市人社局:0797-3579617;
南康區人社局:0797-6608506,南康區衛健委:0797-6611378;
寧都縣衛健委:0797-6811366,寧都縣人社局:0797-6926308;
全南縣人社局:0797-7162887,全南縣衛健委:0797-2606725;
蓉江新區人社局:0797-8163972,蓉江新區社管局:0797-8165365;
瑞金市衛健委:0797-2539979,瑞金市人社局:0797-2503909;
上猶縣人社局:0797-7132992,上猶縣衛健委:0797-8542284;
石城縣人社局:0797-5700927,石城縣衛健委:0797-5712417;
信豐縣:0797-3303213;
興國縣衛健委:0797-5322715,興國縣人社局:0797-5326320;
尋烏縣衛健委:0797-2843331,尋烏縣人社局:0797-2852578;
于都縣衛健委:0797-6336880,于都縣人社局:0797-6335459。
以上電話請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撥打。
七、本公告由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附件:
2.《學科專業目錄匯編》(二0一九年一月版)學科專業目錄匯編(2022版)
3.贛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國有企業正式人員同意報考證明
4.2022事業單位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
贛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