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德州寧津縣事業單位優秀青年人才引進100人公告
2023年寧津縣事業單位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強年輕干部人才儲備,持續優化人才隊伍結構,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引進100名優秀青年人才到事業單位工作(具體崗位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范圍
(一)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碩士、博士研究生,承擔國家碩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畢業生;
(二)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據《德州市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特聘辦法》(德人社發〔2018〕48號),通過雙向選擇,直接列為考察人選,不占本次引進計劃。
二、引進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三)具有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
(四)博士研究生40周歲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所報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條件,報名人員均須于2023年5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學人員報名的,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可于體檢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資格的,取消引進資格。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應屆及擇業期(二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的崗位。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并于2023年畢業的學生;擇業期內(2021年、2022年)未曾就業(未曾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和未繳納過社會保險)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二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2021年、202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和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校期間受到院系級(含)以上處分的;
4、有在校期間學術造假不良行為的;
5、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等;
8、與所報崗位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回避情形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3年5月22日9:00—5月24日16:00;
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5月22日11:00—5月25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http://www.sdningjin.gov.cn(寧津政府網事業單位招考信息欄)報名入口,如實、規范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相關資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上傳提交的資料包括: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頁);
2、學歷學位證書或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尚未認證的,提交于規定時間內能夠取得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
4、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資質證書。
報名人員需點擊“提交審核”方可進入審核流程,引進單位審核前,可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審核。單位審核通過,報名信息不能修改。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通過審核考生將不能修改和提交個人信息,請考生盡早完成報名,并及時查看個人報名系統審核狀態,避免錯過報名時間。資格審核通過后及時打印《2023年寧津縣事業單位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在報名期間的表現,將作為本次人才引進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審核工作,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審核結果。資格審核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取消引進資格。
鑒于設置專業要求時,引進單位參考的專業目錄未能完全涵蓋舊專業、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請報名人員及時查閱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核實是否屬于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如報名人員所學專業不屬于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且認為所學專業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的近似專業,可向引進單位提供相應的主干學習課程等證明材料。引進單位根據崗位工作需要,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專業。
此次人才引進不設開考比例。
(二)考試
1、現場資格復審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員按照寧津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告通知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參加審查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未按規定時間報送材料或逾期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提供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2023年寧津縣事業單位引進優秀青年人才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須本人簽字);
(3)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尚未取得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尚未認證的,提交本人簽字的承諾書;
(5)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資質證書。
2、初試
寧津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情況,對報名人數達到一定比例的崗位,組織初試,具體時間、形式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寧津縣政府網站。
3、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及相關事項在寧津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告。面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設定合格分數線。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成績并列的,可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
(三)考察體檢
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對放棄、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考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引進手續。
考察合格人員參加統一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取消資格。用人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原體檢醫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四)辦理手續
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引進人選。在寧津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對合格人員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由用人單位憑《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關待遇
新聘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因個人原因提出調動。符合條件的引進人員享受德州市《關于實施“人才興德”行動建設新時代區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發〔2020〕13號)相關政策待遇。
(六)調劑使用
對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但未被引進的人員,在年度用編進人計劃內,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專業對口、人崗相適原則,推薦到其他事業單位雙向選擇,服從調劑的,擇優引進。
四、其他
(一)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公告、有關通知等需要公開的信息將在寧津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報名時所留電話保持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二)此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咨詢電話:0534-5421931
附件:2023年寧津縣事業單位優秀青年人才引進計劃表.xls
寧津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