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慈溪市部分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22人公告
慈溪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渠道,我市部分事業單位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2名,選調崗位、選調范圍及其他選調要求詳見《慈溪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素養、敬業精神;
(二)符合選調崗位所需的性別、學歷(學位)、年齡、專業、工作經歷、任職資格、職稱資格等其他要求;
(三)歷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四)符合事業單位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有關回避的規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一)試用期未滿,或在現聘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工作經歷、任職資格、職稱資格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5月11日);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做出結論的;
(三)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四)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6月2日17時前到報考崗位所在單位提交報名表和報名材料(報名地址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選調單位做好報名登記受理工作。審核結果及考試有關事項將以電話形式通知至報考人員。
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書、工作經歷和任職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應事先征得聘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確認。
截止報名時間結束,無人報名的崗位將取消或核減選調計劃。
(二)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址另行通知。報名審核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其中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選調計劃15倍的崗位,取消筆試環節,直接進行面試環節。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100分。筆試后,將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參加筆試人員憑身份證按規定考試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筆試。
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分數以上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選調計劃的3倍確定(不足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為面試人選,入圍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的則全部入圍)。距面試開始24小時前,面試人選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可依次予以遞補。
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為主,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考生憑身份證,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四)考察
各選調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不足比例的以實際合格人數為準,末位并列者一并列為考察對象)。選調單位組織人員進行實地考察,重點考察考察對象的首次進入事業單位情況、是否符合選調條件、選調崗位匹配度和近三年工作表現等,并形成書面考察報告。經考察確無合適人選的,可酌情核減或取消相應選調指標。
(五)公示
各單位擬調人員名單報經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交流的,可正式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選調工作如出現崗位空缺的,是否進行遞補由選調單位自行決定。人員流動后,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崗位聘任按我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574-63938128。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