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招聘輔警17人公告
公開招聘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該招聘由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協助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法制支隊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地點:福州市晉安區紅光路121號,福州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其中男性12名,女性5名。
二、工作職責
參與公安機關執法崗位的相關警務輔助工作,主要為安全看護、送押、后勤綜合服務以及其他可由警務輔助人員協助開展的工作等。工作時間根據任務安排而定,工作采取24小時輪班模式。
各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警務輔助人員須服從公安機關統一分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者的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報名日前取得。報名期間為全日制在校在讀的學生不得報考。
4.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遵守公安機關工作紀律。
6.從福州市公安局往期公開招聘的輔警崗位中辭職,自批準辭職之日起不滿一年的,不得報考。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和文職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聘用為輔警: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
(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
(4)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6)本人及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或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親有精神病史;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四、福利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與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間考核合格者將予以正式聘用。年度月平均收入4000元左右,享受“五險一金”、統一配發工作服、年終績效獎、工資福利、用餐補貼全部納入財政預算。
五、招聘程序
經報名資格審查后,開展面試、體檢、政審等招聘程序,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各環節測試內容、時間、地點、入圍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通知為準,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暢通。招聘考試不指定培訓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現場報名由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審核。
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5月11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至2023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現場報名地點: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晉安區五里亭后浦路6號勞動保障大廈院內)。
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咨詢電話:87827822轉810或815。
七、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的考生應攜帶下列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供資格審核:
(1)二代身份證;
(2)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張;
(4)填寫完整的《福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考生須從本期公告附件中下載報名登記表),表格內容用電腦填寫,A4紙單面打印,“報名人簽名”欄目由報名人員親筆簽名;
(5)民警配偶及子女報名的,應提供關系人的警官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等證明關系的材料。退役士兵報名的,應提供退役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八、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資料。考生應對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負責,如因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實,或是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隱瞞不報等不誠信行為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2.報名初審環節結束后,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核。若發現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入圍名單等有關信息以后續通知為準。
3.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體檢等。
4.考生進入面試、體檢、政審等環節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或提出放棄等情況的,一年內不得報考福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
5.考生提交的各項材料,由用人單位統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
6.福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官網是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者密切關注。同時,在招聘過程中,應確保通訊暢通。
7.本公告由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