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青島理工大學招聘19人簡章
青島理工大學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單位簡介
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土木建筑、機械制造、環(huán)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等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多科性大學。是國家首批地方高校“111計劃”建設單位、全國首批深化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yǎng)特色名校、山東省首批高水平大學“強特色”建設高校。
學校現轄市北、黃島、臨沂三個校區(qū),學校擁有本科、碩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yǎng)體系,涵蓋理工經管文法藝等7大學科門類,擁有2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個專業(yè)博士授權學科點,2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6個專業(yè)碩士學位點,63個本科專業(yè);全日制在校生33635人。土木工程獲批省高峰學科、機械工程獲批省優(yōu)勢特色學科。工程學、材料學ESI全球排名前1%;34個專業(yè)入選省級以上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其中20個專業(yè)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yè)建設點。學校擁有高等學校學科創(chuàng)新引智基地(國家111計劃)、國家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中心等6個國家級教學科研平臺,擁有教育部、山東省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34個省部級科研平臺和4個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2023年度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22〕23號)要求,結合工作需要,青島理工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級專業(yè)技術崗位和七級以下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共計19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輔導員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9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其它崗位應聘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2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
(三)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應聘。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青島理工大學官方網站(http://www.qut.edu.cn)和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初審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5月11日9:00—5月19日17:00。
查詢時間:2023年5月11日11:00—5月20日17:00。
報名方式:報名人員登錄青島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上報名平臺,選擇相應報名崗位,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及時關注審核狀態(tài)。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19日17: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報名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報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掃描件;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須提交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對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人員,允許承諾后報名考試,并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須提交就業(yè)推薦表掃描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3)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可在考察體檢階段提供。
(4)應聘輔導員崗位還須提供:①中共黨員證明。中共黨員證明由所在黨組織(黨委或黨支部)開具并加蓋公章;②主要學生干部任職證明。主要學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過一年以上班長、團支書、黨支部書記、學生會部長及以上職務。院級、班級(團支部)任職由所在院系開具并加蓋公章,校級及以上任職由學校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具并加蓋公章。
(5)應聘校醫(yī)崗位還須提供:①醫(yī)師資格證書(類別:臨床);②醫(yī)師執(zhí)業(yè)證書(執(zhí)業(yè)類別:臨床;執(zhí)業(yè)范圍:內科專業(yè))。2013年以后畢業(yè)的研究生需完成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
(6)招聘崗位對研究方向有要求,學歷證書的專業(yè)名稱不能體現研究方向的,須提交畢業(yè)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證明。
(7)應聘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青島理工大學初級崗位應聘登記表》(報名成功后,網上報名平臺自動生成)需在參加面試前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學校審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復印件。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5月11日11:00—2023年5月20日17:00。
資格初審為系統(tǒng)審查,應聘人員可登錄招聘網上報名平臺查看報考信息審核狀態(tài),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審核狀態(tài)顯示為“審核通過”。
(三)招聘計劃核減
報名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將在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予以公布。
(四)考試確認、準考證打印
1.考試確認
初審通過并確定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青島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上報名平臺,進行考試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不予安排筆試考場。考試確認具體時間安排將在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
2.準考證打印
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青島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網上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除打印內容外不準有其它字跡。準考證打印具體時間安排將在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學校有權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相關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六)考試
1.筆試
(1)筆試考試內容
筆試主要內容根據專業(yè)及崗位特點確定,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所必需的基礎知識和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輔導員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大學生教育管理、輔導員專業(yè)技能等知識;實驗、會計、圖書、校醫(yī)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yè)知識;管理崗位考試內容主要為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總分為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線60分。
(2)筆試采取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標準、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結束后及時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
2.面試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以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未在規(guī)定時間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將在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予以公布。
輔導員崗位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活動組織與創(chuàng)新能力、管理和協(xié)調能力、心理解惑能力、交流溝通能力、應急應變能力等。輔導員崗位應聘人員面試前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作為錄用參考。實驗、會計、圖書、校醫(yī)崗位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知識、技能水平及綜合素質等。管理崗位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急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等。
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才有資格進入考察范圍。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筆試、面試、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另行通知。
(七)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察、體檢。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心理健康、團隊協(xié)作能力、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對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此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提供資料與檔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國家、省、市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都老師 張老師韋老師
電話:0532-85071082 85071172
監(jiān)督電話:0532-85071099
地址:青島市黃島區(qū)嘉陵江東路777號
七、其他
本次招聘報名情況、考試具體安排及后續(xù)相關通知,均通過青島理工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hch.qut.edu.cn)發(fā)布,不再進行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自行關注查詢,因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相關通知消息而影響報名或考試的,責任自負。
未盡事宜,按照《關于印發(fā)2023年度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22〕23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青島理工大學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