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內蒙古呼倫貝爾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招聘16人公告
2023年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23年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3年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人,其中衛生健康系統11人,教育系統5人。詳情請閱讀《2023年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衛健系統)和《2023年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教育系統)
(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信息表》)。
本次公開招聘根據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滿2年);設置部分“高校畢業生崗”。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中:(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擇業期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二、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5月15日(不含)至2005年5月15日(含)期間出生的;
6.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應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要求一般應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
9.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報名開始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報名開始日,“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當年12月底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及注意事項
1.報名
本次報名分為兩個批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現場報名地點:鄂溫克族自治旗原政務服務中心C區6樓6003室(鄂溫克族自治旗巴彥托海鎮伊敏路一七三二街)。
第一批次:“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自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報名及現場審核。開考比例1:2,即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項目人員”、“高校畢業生”崗位轉入普通崗位,被調整崗位的應聘人員,可自行參加第二批報名。
第二批次:普通崗位現場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開考比例1:2,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應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改報時間”段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含“項目人員”崗位、“高校畢業”崗位)或放棄報名。改報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早上9:00-12:00),未在指定改報時間內進行改報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信息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
3.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中專及高中以上(含中專及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從中專及高中以上(含中專及高中)到至今學習經歷的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服務期。
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4.應聘人員須用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5.應聘人員筆試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6.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提交紙質報名材料。
7.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
8.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提示:考察環節還要作深入、具體審查,請應聘人員認真對待,慎重選擇應聘崗位)。
9.現場報名需要材料:
(1)《2023年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報名登記表》紙質版一式三份;
(2)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核期滿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大學生退役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6)“高校畢業生崗”需提供①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2021、202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畢業學校或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具的存放檔案等證明,其檔案應在報名開始日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或檔案保管部門(證明開具日期應為報名開始日之后);②2023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相關證明;③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需提供考核期滿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及社保繳費記錄;
(7)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專利、科研成果以及獲獎情況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9)近期2寸藍底免冠照片6張;
(10)其他能夠證明符合招聘條件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1)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
(12)報名人員屬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名的證明;報名人員為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名的證明;
(13)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持有委托人委托書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所填寫的信息視同報名人本人填寫,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14)每位報名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
1.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同步進行,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應及時在資格審查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如有特殊情況,由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議定。
2.資格審查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3.應聘人員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審核人員應在1-2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形式進行,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隨時關注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網(https://www.ewenke.gov.cn/)查看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應聘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
2.筆試開考比例為1:2,即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
3.考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滿分是100分。
4.筆試政策加分。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2.5分。請應聘人員認真填寫《報名表》,凡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在筆試總成績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在每個崗位筆試總成績中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同一崗位因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足1:3比例的崗位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6.公布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在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網上公布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隨時關注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網(https://www.ewenke.gov.cn/)查看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和地點。
1.應聘人員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和《面試通知單》。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內容為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滿分100分。
3.面試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其他語言,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參加考試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所有考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無法計算平均成績的,需達到45分的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60%。各項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不進行四舍五入。
2.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招聘計劃內同一崗位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并列人員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試確定(加試形式,由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在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網上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由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須在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通用標準和操作手冊執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體檢醫務人員及工作人員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醫務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體檢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五)考察
1.考察工作在體檢完成后進行。考察由鄂溫克族自治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鄂溫克族自治旗衛生健康委員會和鄂溫克族自治旗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考生應在調檔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供個人人事檔案,逾期取消聘用資格。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招聘部門黨組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察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六、公示與聘用
(一)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鄂溫克族自治旗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二)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環節因個人原因放棄或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四)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且人事檔案通過審查的擬聘用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五)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列入編制,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六)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七)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后,不再進行遞補。
(八)在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
通,若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出現未能聯系上應聘人員的
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九)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
(十)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七、紀律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認定與處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二)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招聘崗位信息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落實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防控要求。建議應聘人員考試期間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離,隨時做好手衛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本公告由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學歷、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咨詢請撥打招聘崗位信息表招聘單位對應的政策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470—8818313
監督舉報電話:0470—8815231
附件:
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單位衛生類崗位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