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公告
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規定精神,因工作需要,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條件
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所屬的市金融事業發展中心專業技術崗位1名、市銀行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專業技術崗位1名,具體見附件1。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5月15日9時—5月19日中午12時。
報名方式: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報名表,郵件主題請注明“單位名稱+崗位名稱+姓名”,并提供相關的電子佐證材料。主要包括:
1.《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應聘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學歷及學位證書驗證證明(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掃描件)、各類資格證書及個人榮譽等證書掃描件、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相關材料;
3.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體包含以下對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符合教研廳函〔2019〕1號文規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依據培養計劃完成后取得的學歷、學位條件應聘;②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相應證書的時限為2023年9月30日前;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正在申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提供申請材料掃描件)。
上述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郵件到hzjrzp2023@126.com。報名材料投送成功與否,以是否收到郵箱的自動回復為準。應聘人員應妥善保存專用郵箱的自動回復,作為已報名的憑證。參加線下面試時需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備審核。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5月22日9時—5月26日17時。
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郵件或電話方式反饋結果。
(三)面試
本次招聘不設最低開考比例限制。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由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通知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國際金融創新研究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和英語口語測試相結合方式,現代金融創新研究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由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評價應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總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體檢對象。
對崗位報名人數超過40人的,需在現場面試前進行一輪視頻面試進行預選,全面了解求職動機和期望,重點考核智力素質(觀察力、理解力、判斷力和反應力)和通用能力素質(政治鑒別能力、調查研究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按照預選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40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四)考察與體檢
根據面試綜合成績(國際金融創新研究崗位按照結構化面試分數占60%、英語口語測試占40%確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入圍名單。考察著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以及崗位匹配度情況等。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證書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考察中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體檢資格。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從相應崗位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經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網頁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入職手續。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
三、咨詢和監督
公開招聘有關信息,請致電以下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杭州市金融事業發展中心:0571—85256744
杭州市銀行保險管理服務中心:0571—85256723
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0571—85256707
招聘及考試過程由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正、透明。
本次招聘監督電話:0571—85256728。
本公告由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解釋。
附件:1.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杭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