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寧波象山縣高層次緊缺人才選聘40人公告
2023年象山縣高層次緊缺人才選聘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渠道,加大優秀年輕干部儲備力度,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賢的選人標準,決定公開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象山縣簡介
寧波市象山縣位于象山港和三門灣之間,三面環海、兩港相擁,陸域面積1415平方公里,轄10鎮5鄉3街道,常住人口57.4萬,是中國綜合競爭力百強縣、中國創新百強縣、全國縣域旅游綜合實力百強縣、全國漁業強縣;擁有海域面積6618平方公里、海岸線988公里、海島505個,素有“海山仙子國”之美譽;全縣漁業年產值111.8億元,被稱為“中國海鮮之都”。先后榮獲首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國家衛生縣城、全國雙擁模范縣“六連冠”、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等榮譽稱號。
二、選聘職位、人數、專業要求
序號 |
選聘 職位 |
選聘 人數 |
學歷 學位 |
專業要求 |
其他條件 |
1 |
城市更新 |
6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
土木工程、建筑學、水利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城鄉規劃學一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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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濟管理 |
6 |
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統計學一級學科專業,財務管理、財務學、會計學、審計學二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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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現代農業 |
5 |
農業工程、農林經濟管理、作物學、園藝學、農業資源與環境、植物保護、林學、水產一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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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數據管理 |
5 |
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空間安全一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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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化藝術 |
3 |
戲劇與影視學、美術學、設計學一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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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會治理(1) |
3 |
法學一級學科專業 |
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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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會治理(2) |
2 |
法學一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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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語言傳播 |
2 |
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政治學、社會學一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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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海洋經濟 |
2 |
海洋科學、船舶與海洋工程一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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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旅游產業 |
2 |
旅游管理、會展管理、體育產業管理、體育產業學二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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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能源發展 |
2 |
核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專業,新能源材料、新能源材料科學與技術、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可再生能源與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科學與工程二級學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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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全管理 |
2 |
安全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專業,安全技術及工程、安全防范工程、安全科學與減災、森林防火、應急管理二級學科專業 |
三、選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對象
1.國內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含未就業的2021屆擇業期內的畢業生)。
2.國(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2020年10月1日后畢業未就業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未就業的2021屆擇業期畢業生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未辦理過畢業生派遣手續(報到證),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統中沒有以單位名義參保的繳費記錄;二是持有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若遺失需要畢業學校出具相關證明;三是個人檔案應保管在畢業學校或人才市場或就業服務中心。
3.截止2023年5月17日,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5.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不列入本次選聘范圍。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政治素質好,思想品德優,志愿從事基層建設事業并有較強的基層工作適應能力,無違法違紀行為;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9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寬到35周歲以下,即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4.社會治理(1)職位要求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
四、選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選聘錄用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統一考試、嚴格體檢、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3年5月17日9時-5月22日10時。
報名網址: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進入“2023年象山縣高層次緊缺人才選聘”,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在此期間,考生可以改選選聘職位,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進行資格初審。
每位考生只能選報一個職位,不得重復報名,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5月22日10時-5月29日16時。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5月30日9時-5月31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四)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在筆試前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通過的,當場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復審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詳見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
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由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在校期間獲得的各種獎勵、榮譽、資格、考試成績等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及上述所有資料的復印件1份,同時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
報考社會治理(1)職位的,還需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未就業的2021屆擇業期內的畢業生和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未就業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社保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現場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選聘指標數3倍的職位,將核減或取消選聘指標。因指標取消而涉及的人員,允許改報其他符合選聘條件的職位。
(五)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合格分為70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環節。筆試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選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選聘指標3倍的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六)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面試合格分的即為面試不合格。
(七)簽約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選聘職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并簽訂《就業協議書》。若按1:1的比例最后一名出現2人以上成績相等,則全部進入簽約環節。
(八)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九)考察
參照公務員考察標準進行考察。
(十)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經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十一)錄用
國內高校畢業生須在 2023年 9月30日前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按時提供的不予錄用。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報考職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其他材料,不能按時提供的不予錄用。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安排使用
(一)本次錄用的高層次緊缺人才,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分配,錄用后身份為事業人員。
(二)引進的高層次緊缺人才首次聘用期3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八級職員,碩士研究生可聘任九級職員。專技崗位人員按職稱聘任相關規定執行,符合條件的首次定級可聘任專業技術中級職稱。購房和租房補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三)新錄用人員須在本縣服務滿8周年。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錄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入圍面試對象在面試開始12小時前,提出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面試開始前12小時內提出的,則不予遞補。簽約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考察和公示過程中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者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六)咨詢電話:0574-89387516、89387515(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0574-89386360(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七)在本次選聘實施過程中,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的,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關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象山縣委組織部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