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32人公告
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結合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為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公開招聘32人。具體計劃詳見《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簡稱《崗位簡表》)。
二、招聘范圍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崗位以《崗位簡表》明確為準。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從工作分配,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3.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和其他條件,詳見《崗位簡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要求:崗位簡表中年齡按周歲計算,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2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1日期間出生)。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1日期間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5.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近年來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被記入誠信黑名單的人員。
7.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含在讀未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
8.2022年以來參加全市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等被確定為錄用對象的,不得報考。
9.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以及有其他影響公務情形的職位。
10.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崗位專業要求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條件,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印發〈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的通知》(學位〔2011〕11號)(研究生層次“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錄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規定的規范稱謂表述。
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均為符合報考專業。如果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不包含在職位要求的專業類中或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須由報考人員畢業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供審核。
四、招聘組織
招聘工作由酒泉市人社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成立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路徑包括手機移動客戶端和電腦PC端兩種方式。
手機移動客戶端:
請在微信中搜索“酒泉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打開后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或掃描下方“酒泉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二維碼,打開后點擊“人事考試”進行報名。
電腦PC端:
通過電腦瀏覽器登“https://ks.jqzhrs.cn”網址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應聘人員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11日登錄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11日下午18:00,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政策咨詢:0937-2618488
報名系統咨詢:0937-5929266 2669880
2.報名須上傳提交的材料:
(1)《誠信承諾書》(見附件)。
(2)畢業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在有效驗證期內)、應屆畢業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等相關證書,上述材料原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無法驗證的,取消聘用資格(含軍隊院校)。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4)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
(5)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6)報名系統帶*號的選項必須填寫。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本人提交的報考申請所有材料要真實、準確。報名過程中誤報、錯報等問題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考生需對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核,報名成功不代表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在筆試結束后統一組織,因考生報名信息虛假或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3.考務費:每人150元,在報名資料提交成功后由考生在2023年5月13日至5月15日通過手機收到繳費碼集中在甘肅省財政廳網站交費,考生繳費成功視為報名成功,未在2023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繳費成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考試繳費碼以手機短信形式發送,請勿開啟各類短信攔截功能)。因考務費通過省財政繳費系統直接收取,故此次考試報名繳費成功后,一律不受理考務費退還工作。
4.打印準考證:考生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考生于5月22日開始,隨時關注報名系統和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因未關注錯過準考證打印時間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二)崗位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進行審查。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管理崗位要減少招聘計劃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后仍達不到的,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該崗位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管理崗位筆試中,雖報名人數達到3人以上,但因考生臨時缺考或考試成績為零分造成實際考試得分人數不足3人的,按所有達到開考比例崗位最低分數線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達到最低分數線的,進入資格審查環節。專業技術崗位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按降低開考比例或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筆試,筆試成績達到所有達到開考比例崗位最低分數線的進入資格審查環節,招聘2人以上的崗位,如無人能達到最低分數線,則核減崗位至1:2,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
報考酒泉市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教官崗位的考生,考試分初試、筆試、專業技能筆試(加試)、體能測試、面試。考生初試成績合格者進入筆試,初試不計入本人綜合成績。招聘崗位參加筆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初試合格人員參加筆試、專業技能筆試(加試)、體能測試。面試按照體能測試合格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專業技能筆試(加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崗位參加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專業技能筆試(加試),且體能測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成績達不到8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體能測試項目及內容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進行,體能測試項目中任意項目不達標視為不合格。初試、專業技能筆試(加試)、體能測試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50分。應聘人員按照所報考崗位對應的考試類別,分別參加相應類別的考試。個別崗位所列專業或考生所學專業與考試類別有出入的,以《崗位簡表》公示的考試類別為準。
(2)報考酒泉市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教官崗位的考生,除進行筆試以外,加試專業技能筆試(專業技能筆試主要測試:《公安基礎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警械武器使用條例》以及公安機關常見警情處置規范等相關內容。試卷滿分100分)。
本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
(3)考試組織:本次考試由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試試題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命制。
(4)考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5)最低分數線計算方式:所有達到開考比例崗位中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如所有崗位均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所有崗位第1名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考生,高于(等于)最低分數線進入面試。
2.資格審核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資格審核,最終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審查時間和地點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發布),通過資格審核且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
因考生不符合擬招考崗位資格條件,造成招聘計劃與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比例達不到1:3的,擴大資格審核比例,直至達到1:3。如擴大資格審核比例后,部分崗位擬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或者資格審核合格人數的比例仍達不到1:3的,采取最低分數線、降低開考比例及核銷崗位比例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入圍面試資格人選,如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最低分數線上線人數達不到1:1的,按1:2核減招聘計劃,并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某崗位擬計劃招聘1人,實際報名3人,審核后合格1人,則看其成績是否達到最低分數線,如達到則進入面試,達不到則取消聘用資格,該崗位核銷;如某崗位擬計劃招聘2人,實際報名3人,資格審核后合格2人,則先看2人的成績是否達到最低分數線,如達到則2人均進入面試,面試合格錄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如達不到最低分數線,則核減1個招聘計劃,2人均進入面試,面試合格按成績高低錄用1人,依次類推。面試成績達不到8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參加資格審核時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曾與其他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的,報到證抬頭有單位或報到證被用人單位收取的,須持有與用人單位的解約函。和用人單位簽訂合同且現在仍然工作的,需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持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資格復審工作由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3.面試
應聘人員持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按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身份證過期的,不得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工作由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實施。
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進行,百分制考察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
(四)綜合成績計算
公開招聘崗位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科目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60%+面試成績×40%。
警務技能訓練教官崗位綜合成績=[筆試科目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40%+專業技能筆試(加試)×30%+面試成績×30%。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方法進行計算。
(五)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實施,由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應聘人員就讀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習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六)體檢
體檢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由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應聘警務技能訓練教官崗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實施。
在公開招聘體檢環節前如出臺新的相關文件政策,從其規定。
(七)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經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備案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
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對試用期有其他資格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只公布筆試科目考試大綱,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招聘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3.資格審核、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因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可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5.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經聘用,各用人單位約定的服務年限內不允許調離本崗位。
6.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聘用相關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聘用資格。
附件:附件1:誠信承諾書(1)
附件2:2023年酒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
附件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1)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