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廣東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教職員88人公告
關于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優秀師資力量,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公辦中小學校教師整體素質,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府令第139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聘崗位條件的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
二、招聘崗位
詳見《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35周歲以下(即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條件,詳見《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未滿服務年限或試用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5.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教師。
6.現役軍人。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使用事業單位編制,薪酬待遇執行國家政策規定。
五、服務期限
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六、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3年5月12日8:30至5月16日18:00(5天)。
(二)報名網址:https://www.qgsydw.com(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
(三)程序
1.考生報名。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確認符合條件后在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港澳、國外學歷報考人員須上傳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3年應屆畢業生上傳《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業成績單、教師資格證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等清晰完整的報名材料掃描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
2.線上初審。報名系統將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未通過初審的,不能參加筆試。
3.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考生請登錄招聘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4.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2)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核工作將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報考人員是否完全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以面試前的資格審核意見為準。
(4)報考人員在報名表上填寫的聯系電話必須保持通暢。如因考生聯系電話不通暢而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承擔。
(5)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已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如所學專業為專業參考目錄中的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具體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6)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與專業參考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現場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有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相關依據材料。港澳學習、國外留學生須提供相應材料的中文翻譯件。
(7)報考人員需具有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如已取得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考生報名提供的教師資格證就高不就低,如: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報考崗位要求初中教師資格證或小學教師資格證的崗位,但具有小學教師資格證的考生不可報考崗位要求初中教師資格證或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崗位。
七、考試和現場資格審核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通知為準,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規定的時間參加筆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2.內容(綜合基礎知識測試)
a類:中小學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相應學科知識,總分100分。
b類: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學前教育相關知識,總分100分。
c類:財務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財務知識,總分100分。
3.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二)現場資格審核
1.按崗位招聘人數和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不足1:3比例時則按參加該崗位筆試實際人數;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
2.資格審核對象須在規定的時間攜帶以下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身份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報名表(報名系統彩色打印);
(2)其他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證件照片1張、報名表(報名系統彩色打印);
港澳、國外學歷報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上述材料均須提供原件與一份復印件,核對無誤后退回原件,收取復印件。
3.資格審核合格者確定為面試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證件(證明)資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面試采取說課或結構化面試等形式組織進行。
1.學科崗位
面試形式為說課,每名考生備課30分鐘,說課時間為10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
2.財務崗位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5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本次招聘考試。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每個崗位考生名次按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區教育局另行組織面試。
八、公布體檢對象名單
按崗位招聘人數和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在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方網站公布。考試總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九、簽訂協議
確定為體檢對象的考生,須在體檢前簽訂就業服務協議書(附件3),同意服務年限最低為5年。服務期限未滿5年的受聘人員,不得申請調動。不簽訂協議書的,取消參加體檢資格。簽訂協議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十、體檢
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等規定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具體體檢時間、報到地點和有關要求在體檢對象簽訂協議后現場通知。考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進行考察。
十二、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名單在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方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所報考崗位自主選擇聘用學校。
十三、聘用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的,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十四、其他事項
(一)招聘公告、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審核、面試、考試成績、擬聘對象公示和招聘相關通知信息等均在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發布,請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細閱讀,如因個人不及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不按規定參加相關招聘環節的,后果自負。
(二)考生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證件不齊者,取消相應資格。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四)應聘人員一經聘用,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擅自違約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后果由應聘人員單方面承擔。
(五)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由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七)招聘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需要調整招聘工作的,經研究后,在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發布調整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
咨詢電話:0759-2968281(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
監督電話:0759-3199718(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88人).xlsx
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
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