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蘇州張家港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
來源:張家港人才網
2023-04-27 09:26:10
張家港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
根據《張家港市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現將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經筆試后進入面試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5月6 日(星期六)—5月7日(星期日),9:00—16:30,資格復審地點:張家港市人事考試中心4樓408教室(張家港市華昌路3號港城大廈輔樓)。
請相關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要求本人到現場參加,如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本人身份證、考生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材料: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復印件由資格復審工作小組留存。
1.考生攜帶《資格復審表》(附件1)一份(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簽字;或下載附件1,填寫好完整信息并簽字)。
2.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歷學位證書、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3.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1、2022年畢業生報考“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要求其畢業后至報名截止時未就業,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等證明材料。
5.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指經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省聘大學生村官及我市選聘的大學生村官等。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報名時已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上述項目志愿者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包含以下內容:姓名、身份證號、省選聘還是市選聘、進入時間、考核情況、現在是否在崗等)。
6.研究生以其符合條件的本科段學歷(專業)報考學歷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以及對本科段專業有具體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本科段學歷學位證書。
7.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2023年畢業生,可先提供學校證明信或者錄取通知書(原件和中文翻譯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按照《招聘公告》規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材料。
8.報考定向招聘殘疾人的崗位(單位代碼:004,崗位代碼:01)的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外,還應提供殘聯核發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考生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當場向資格復審工作小組陳述申辯。
二、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為2023年5月20日(如有變化,另行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請于5月17日起登錄張家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https://12333.zjg.gov.cn:1443/wsbm).自行繳費并打印,過時不繳費、打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招聘公告》為準。
政策咨詢:0512-58173516。
報名系統技術支持:17366131185。
咨詢時間:工作日08:30-11:30、13:00-17:00。
特此公告。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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