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常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4-24 17:27:00
2023年常州市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3年常州市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5月5日9:00-16:00
2023年5月6日9:00-16:00
地點:常州市人力資源市場A館(常州市新北區珠江中路科技園5號)。
二、資格復審對象
無專業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的面試人選,如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有專業測試的崗位:在筆試和專業測試均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和專業測試合成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計算),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的面試人選,如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三、資格復審具體事宜
(一)筆試成績公布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轄市區人社部門將通過電話聯系方式通知資格復審對象,請上述確定的資格復審對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復審時須攜帶《資格復審表》(附件1)(下載并打印,填寫好完整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審核單位核驗材料原件后留存復印件:
1.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原件)、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并打印);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復印件。
2.其他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并打印)等相關證件;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市、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3.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全日制)報考的,還須提供第二學位對應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認證網站上獲取的核驗證明、畢業學校出具的蓋有教務部門印章的課程設置證明和成績單等)。
5.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尚未就業人員,須提供《“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2),其中:
(1)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原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
(2)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時為失業狀態的,還須提供個人社保繳納證明(時間為畢業后至報名時)和本人實際報名前的離職證明。
6.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和《“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2)。
7.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2)。
8.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退役士兵,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和《“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2)。
9.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考試證書、黨員證明等)。
(三)報考資格與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考試證書、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等),招聘公告未明確取得時限的,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四)資格復審合格,取得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面試人選缺額時,按崗位面試人選確定方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
(五)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四、其他注意事項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轄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復審部門聯系表》(附件3)。
附件:
中共常州市委組織部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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