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招聘事業編制體育教師公告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體育教師的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體育教師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學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為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2020年1月更名為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寧波市人民政府舉辦、浙江大學支持辦學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型 |
人數 |
崗位職責 |
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崗位其他要求 |
體育教師 |
專業技術 |
1 |
從事健美操、藝術體操類教學、科研、運動隊訓練等工作 |
體育學類專業,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2023年應屆畢業生或歷屆生(年齡35周歲以下); 2.具有健美操或藝術體操國家健將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 |
備注:
1.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報名,且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的不予以錄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也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報名,但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為準,未取得的不予以錄取。歷屆生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辦理入編手續,因考生原因未能辦理入編手續的,不予以錄取。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考者須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5月4日(上午9:00-11:30)、5月5日(上午9:00-11:30)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憑學生證和學校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專業相近的提供課程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寧波市鄞州區錢湖南路1號)西大門報名,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審核;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視同自動放棄。
2.報名同一崗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1.考試方式
技能測試加試講方式進行。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競技健美操或藝術體操方向的專項技能,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試講主要考察考生健美操或藝術體操方向的教學業務能力,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總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試講成績。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上述考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成績
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考生可在面試后3個工作日登錄浙大寧波理工學院網站,查看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浙大寧波理工學院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574-88229016,聯系人:黃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8229097,聯系人:許老師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