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鹽城市亭湖區校園招聘教師15人公告
鹽城市亭湖區2023年校園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大優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現就赴相關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校園招聘計劃15名。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詳見《鹽城市亭湖區2023年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和《鹽城市亭湖區2023年校園招聘教師選崗表》(附件2),可在亭湖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tinghu.gov.cn/)上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適應相應教師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亭湖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6.報考崗位須持有與崗位學科一致且不低于崗位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須提供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合格證書,或提交個人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7.具備《鹽城市亭湖區2023年校園招聘教師崗位表》中崗位要求及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辦理聘用手續前;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資格條件中 “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以下簡稱“專業目錄”)。
專業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8.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9.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辦理聘用手續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本次招聘在華中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設考點,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根據報考學科到相應考點現場報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接受網絡報名。
考點1:華中師范大學
招聘學科:初中數學、初中物理、初中地理、初中美術
報名地點:華中師范大學教師教育學院就業處B112大廳(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152號)。
報名時間: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聯系人:焦仲聰,18351272996。
考點2:南京師范大學
招聘學科:初中語文、初中英語、初中音樂
報名地點: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學思樓410室(江蘇省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大學城)。
報名時間: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聯系人:袁紅鏈,15261982465。
考生現場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報名表1份(見附件3);
2.報名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參加相應教師資格認定的證明,或個人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的承諾書(見附件5)。
4.2021屆和2022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人事關系(檔案)托管證明》(見附件4)、《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2023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原件。
上述報名表、相關證明及證書復印材料一律用A4紙,應聘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本次考試免收考試費用。
四、資格審查
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鹽城市亭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核工作。所有崗位設1:2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五、考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原則上在考點直接進行面試,如有崗位報名人數超過30人(不含30人)的,該崗位將先組織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本學科專業知識,筆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再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該崗位面試人選。
面試形式為微型課,備課時間30分鐘,微型課10分鐘,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分數現場通知考生。(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直接面試的崗位按照面試成績計分;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分。
六、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選
按照招聘崗位1:1比例,對直接面試的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如出現末位成績相同的,則再組織加試確定;對先筆試后面試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如末位總成績相同時,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如面試成績又相同,則再組織加試確定。(加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選崗和簽約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如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并簽訂《意向協議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所有簽約人員均須參加體檢和考察。體檢工作由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鹽城市亭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標準執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識、道德品質、心理素質、現實表現等,重點嚴格教師準入的思想政治素養和師德考察,把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作為必要環節。招聘的教師要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體檢、考察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簽訂協議失效。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出現遞補成績相同的,遞補方法同確定擬聘用人員方法)。
(四)公示
在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tinghu.gov.cn/)對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無異議人員,聘用審批備案后,辦理聘用手續,列事業編制,聘用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到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報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證件不全、檔案未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訂立三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三年(含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回避
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七章第36條規定實行回避。
八、招聘咨詢電話
鹽城市亭湖區教育局 0515-69660211、0515-69660131(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未盡事宜,由鹽城市亭湖區2023年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招聘工作監督
鹽城市亭湖區紀委監委第四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教師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監督電話:0515-89887636。
附件6:《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pdf
鹽城市亭湖區2023年校園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