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蘇徐州工程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26人公告
徐州工程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相應的學歷、年齡及戶籍條件:
博士研究生,年齡18周歲及以上,4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間出生);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年齡5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方法不變。不限戶籍。
應聘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畢業生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且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六)具備《徐州工程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資格條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有需要的專業。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發布網址: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hrss.xz.gov.cn)
徐州工程學院官網(www.xzit.edu.cn)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所有崗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4月10日后,我校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并及時公布招聘結果,通報崗位招聘進展和空缺情況。
2.報名方式:所有崗位只接受網上報名,報名請發送郵件至xzitrsc@163.com,郵件主題應注明“姓名+應聘崗位代碼”,所需證明材料以壓縮包形式作為附件發送。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憑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聘資格。
2.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1張(在報名表中提供電子照片);如實填寫《徐州工程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報名登記表》。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3.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報名時只須提供掃描件。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我校根據應聘人員的求職意向及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對應聘人員做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我校陳述申辯。
5.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招聘崗位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我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該崗位。
6.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試費用。
三、資格復審及考核
考核前,我校對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供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考核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我校陳述申辯。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由我校如實采集考生報名信息,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考核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實施,按照我校制定的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執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科研水平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核成績當場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我校組織實施。
在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成績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我校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
對應聘人員做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我校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我校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做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由我校在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我校從考核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姓名、擬聘單位及崗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考試成績、排名,以及與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內容。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應聘人員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我校在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成績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我校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我校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上網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招聘公告由我校負責解釋。
徐州工程學院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3105036;
徐州工程學院紀檢監督電話:0516-83879229;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監督舉報電話:0516-83732198;
監督舉報郵箱:xzrsjsgc@163.com。
附件1:徐州工程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崗位表.xls
附件2:徐州工程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3: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徐州工程學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