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黔南州福泉市事業單位招聘30人簡章
福泉市202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增強事業單位活力,優化人員結構,滿足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決定開展福泉市事業單位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福泉市202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備案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福泉市2023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黔南州福泉市202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人員(2023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人員(2023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證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5年4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對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2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3年4月“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
3、截止2023年4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4、截止2023年7月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或服現役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6、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7、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8、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
9、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2日17:00期間進入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rsj.qiannan.gov.cn),點擊黔南州 2023 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鏈接登錄報名系統,按網頁提示的報名程序注冊、填寫并確認報名信息。
報考人員根據崗位專業(專業目錄見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站“事業單位招聘遴選”欄目《事業單位招聘專業(參考)目錄》)等要求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實填寫《黔南州202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詳見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對無誤后,必須點擊“提交審核”按鈕提交報名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在崗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工作單位信息,否則視為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報考人員提交報名審核申請后應及時登錄查看網上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
報考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17:00后,將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考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后,將在筆試前公布報名總人數和每個崗位報名人數。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3日17:00。
1、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信息必須在24小時內審核完畢。
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23年4月12日17:00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3年4月12日17:00至4月13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的,視為報名失敗。
因報考人員未認真閱讀或誤讀《招聘簡章》及崗位一覽表(附件1),報考不符合條件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資格初審期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考務機構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繳費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確因信息有誤須修改(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不得修改)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考務部門修改。
3、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7:00期間訪問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試費。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打印兩份《報名信息表》供加分審查等環節使用。
網上繳費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該崗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該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進行崗位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商改報單位同意后,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因所報考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棄報考或無適合崗位改報的,考務部門給予退費。改報崗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5日17:00。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崗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4、筆試準考證發放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23年4月28日9:00至5月6日17:00訪問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登陸報名系統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1)少數民族加分
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環節成績計算時加2分,其中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報考定向招聘少數民族崗位的不予加分。
(2)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在福泉市應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條件的加分:
①服役滿部隊規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間獲得三等功及以上獎勵加2分;
③服役期間獲得優秀士兵獎勵加1分。
加分=少數民族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加分總值最高不超過5分。
筆試環節成績=筆試成績+加分。
2、加分審查。
加分審查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環節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1)少數民族加分審查
少數民族加分擬采取考生報名信息與公安身份證信息進行對比的方式進行確認,符合加分條件的,予以加分,報名考生不需要填寫加分申請。
(2)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審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需要報考人員填寫《 黔南州202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申請表》(詳見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電子掃描件:
①《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畢業證書》(必須件);
②入伍通知書或應征入伍地所在縣(市)征兵辦出具的入伍地證明材料(必須件);
③《退伍證》(必須件);
④部隊頒發的三等功及以上獎勵證書(申請對應加分項時必須提供);
⑤部隊頒發的優秀士兵證書(申請對應加分項時必須提供)。
考生需在2023年4月16日17:00前將上述材料發送至報考單位電子郵箱,電子郵箱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發送的掃描內容必須清晰完整,可識別。申請加分考生需主動與報考單位聯系,確定加分申請材料發送成功。如報考單位未收到申請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完整,無法識別的,不予加分。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類別為教師類。
考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只考一科,總分為150分。
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請參加考試的考生認真閱讀試題本的相關說明。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并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環節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要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獲得相應崗位要求的有關教師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考務機構及資格復審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必須書面簽署福泉市事業單位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5年內不得參加福泉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崗位調整情況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審核條件等相關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終發布的通知要求為準。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工作。
面試結合用人單位實際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筆試成績、筆試環節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筆試環節成績÷1.5×50%+面試成績×50%。
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復試面試的方式以復試面試后總成績高的確定為進入下一環節對象。
八、體檢
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同意后由考務機構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崗位可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號)》和省,州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
2、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考務機構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二)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及備案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錄(聘)用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錄(聘)用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崗位,不予遞補。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十四、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gzfuquan.gov.cn/)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考生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考務機構聯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六、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854-2220185(福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科)
0854-2226514(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854-8234166(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
附件: 附件1 黔南州福泉市202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 黔南州202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附件3 黔南州2023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申請表.doc
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