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津市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津市市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本院審判輔助力量,保障審判、執行工作的需要,經本院黨組研究決定,我院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一批聘用制司法警察(勞務派遣性質)。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2名聘用制司法警察,限男性。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條例》的相關規定,報考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自愿從事司法輔助工作。
3.具備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2023年專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的,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必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以上學歷。
4.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反應敏捷,身高1.70米以上。
6.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7.聘用后,服從分配。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治安處罰的;受過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學習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近三年曾受過記大過、降級、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7.本人或直系親屬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8.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涉毒吸毒人員。
10.本人或親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有任職回避情形的。
11.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司法警察情形的。
(三)其他
1.報考人員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為津市市范圍內,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關規定執行。
2.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招聘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4月3日上午8點至4月14日下午5點(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須填寫《津市市人民法院2023年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報名登記表從津市法院網(http://hnjssfy.hunancourt.gov.cn/,下同)下載,用A4幅面紙張打印,由其所在單位、學校或社區在表格現實表現情況欄提出意見并蓋章,持本人身份證及學歷證明(應屆生需出具學校證明)、退伍軍人證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同時提供近期(三個月內)免冠同底(紅底)1寸照片1張以及電子版(制作準考證用)照片,到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必須與考察時提供的原件一致。凡報名資料填寫虛假的,一律取消考試以及聘用資格。
報名咨詢電話: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0736-4203110
地址:津市市人民法院(津市市孟姜女大道879號)
(三)領取準考證
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憑身份證到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由政治部另行通知。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筆試日期和地點,見準考證,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筆試。
2.筆試范圍以行政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以及履行聘用制司法警察崗位職責應當掌握的專業知識為主,主要測試應試者與應聘職位相關的知識、技能和能力,考查應試者從事應聘職位所須具備的一般潛能。
3.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則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4.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以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30%。
(二)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或公告,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測試。
2.體能測試有關內容。體能測試項目: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標準按照司法警察招錄的標準執行。
3.體能測試以百分制計分,占綜合成績40%。體能測評結果以現場為準,不進行復測。體測各項結果均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4.考生因受傷、心腦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應主動放棄,否則后果自負。為保障報考人員人身安全,在體能測試前,由報考人員自行購買意外傷害險。
(三)面試
1.面試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或公告,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參加面試。
2.面試人員。經過筆試、體能測試,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比例則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3.面試主要內容。側重考核應試者的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氣質及與職位相關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試順序在面試前抽簽決定,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占綜合成績30%。
(四)確定擬聘用人選
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體能成績確定排名順序。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將在面試結束后5日內在津市法院網公布。
根據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錄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如有考生放棄,可以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體檢
組織擬聘用人選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其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用人選自行承擔。
被確定的體檢對象因體檢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參與體檢的,按應試者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應試者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綜合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遞補不超過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七、公示與聘用
對經過體檢、考察的擬聘用人選在津市法院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公示期滿后按規定與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相關說明
(一)紀律與監督
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舞弊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以及聘用資格。同時,本次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相關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司法警察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津市法院同類人員標準。
(三)特別提示
本次聘用制司法警察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以津市法院網發布為準,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個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法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除交體檢費外不收取任何費用。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招聘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法院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次招聘政策由津市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736-4203110。
附件: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