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海南州事業單位招聘42人公告
來源: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
2023-04-02 10:38:10
2023年海南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42人,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6日9時-4月10日18時,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7日,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筆試復習課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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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2023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青政辦函〔2023〕28號)、《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規定,2023年海南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2名(其中:定向招聘三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或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面向全省、海南州、貴德縣、同德縣。
面向全省招聘范圍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在本省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南州招聘范圍包括本州戶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面向貴德縣、同德縣招聘范圍包括本縣戶籍、本縣生源、在本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等三類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應由本縣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縣服役期滿的退役士兵)。
定向“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項目人員崗位,范圍包括在我州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等各類基層項目生,在我省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州戶籍的各類基層服務項目生,在外省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州戶籍西部計劃志愿者,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以上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每人只限報1個崗位。
詳見《2023年海南州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開招聘均采取考試聘用方式,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者,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網上提交信息時間:2023年4月6日9時—4月10日18時;網上修改信息時間:2023年4月6日9時—4月12日18時;網上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4月6日9時—4月13日18時;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4月6日9時—4月13日23:30分;網上調劑時間:2023年4月14日9時—4月14日18時。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并完成報名工作。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或改報其他崗位。
(二)此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網上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繳費人數達不到1:1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調整崗位招聘計劃,相關情況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若取消招聘崗位的,允許考生對報考崗位進行調劑,考生不同意調劑的,退還報名費。
定向招聘崗位如無人報考的,調整為非定向招聘崗位。
(三)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州縣人社局、州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崗位專業和資格條件的咨詢解釋工作。
四、筆試加分條件和審核登記
(一)加分條件:一是對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其中,對報考州級事業單位崗位的加3分,對報考各縣事業單位崗位的加5分。二是對父母有一方現在六州工作(或現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其中,報考州級事業單位的,滿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滿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3分。報考各縣事業單位崗位的,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執行;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士兵,筆試成績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計不超過5分。漢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3年4月6日。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二)加分審核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漢族考生和退役士兵(除少數民族考生),在網上資格審查通過繳費成功后,符合加分條件的漢族考生須將本人身份證(或由戶籍部門出具的加蓋戶籍專用章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戶籍、父母工作證明(或退休證件)及相關符合加分材料以圖片形式上傳至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須將本人身份證(或由戶籍部門出具的加蓋戶籍專用章帶照片的戶籍證明)、退伍證、畢業證等相關材料以圖片形式上傳至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加分審核頁面進行加分條件審核登記,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網上審核加分時間為:2023年4月17日9時—4月21日18時,加分條件的審核結果,將通過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少數民族考生無需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
五、筆試時間、資格復審及面試
(一)筆試時間擬定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筆試內容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150分)和《綜合應用能力》(分五類: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少數民族語言類,滿分15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
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
(三)筆試成績計算公示:
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試卷滿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四)設定筆試最低分數線。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筆試成績須達到最低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同類崗位(同類是指所測試的《綜合應用能力》類別科目一致,且招聘崗位數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數之比大于1:1崗位)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節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績為標準來設定。筆試總成績并列的考生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其它崗位需要遞補的人員,未達到同類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遞補。
(五)筆試單科缺考、成績無效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六)報考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少數民族語言類)》崗位的,筆試時必須用少數民族語言答題;報考其它科目崗位的(包括資格條件中有“精通藏漢雙語口語(安多語)”等要求的崗位),筆試時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
(七)資格條件中有“精通藏漢雙語口語(安多語)”等要求的崗位,面試前專門進行民族語言能力測試,測試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測試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六、現場資格審查
(一)筆試成績公示期滿后,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二)現場資格審查由州人社局負責。
(三)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的證件材料。1.考生有效二代身份證、戶籍、準考證、畢業證、含二維碼的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生無畢業證的可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材料和學生證,同時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畢業證書被暫扣或遺失的,面試前應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2.“三支一扶”計劃等高校畢業生由考生填寫誠信承諾書,服務期滿的提供服務證書;服務期未滿的由人社部門及考試機構到相關部門進行內部核查。3.以退役士兵條件報名的考生,還須提供退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考生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將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七、面試
(一)例行招聘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之比為1:1(或不足1:1)的,將在面試方案或通知中明確合格標準,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取消招聘資格。
(二)面試時間和具體要求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
八、體檢、政審(考察)
進入體檢范圍人員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由各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考察(政審)資格,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政審(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根據有關規定,在組織政審(考察)時要對考生的個人誠信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嚴格審查,并進行相應處理。
九、公示、聘用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政審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無異議者,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十、回避制度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組織(人事)、審計、財務工作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十一、其他事項
(一)不得報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公職的;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2023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招聘,但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2023年應屆畢業生報考時可不填寫畢業證書編號,但其所學專業要填寫準確,要與畢業證上的填寫專業完全一致,現場資格審核時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材料和學生證。
(三)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需報考的,在報考前應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上述人員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在網上報名期間,需將當年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圖片形式上傳,未能上傳的審核將不通過,隱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時間應為2023年4月12日前。
(四)如考試總成績有并列的,優先招聘退役士兵;優先條件無法確定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再按綜合應用能力(或綜合基本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五)戶籍、年齡等的時間認定。一是按戶籍條件報考的考生,落戶時間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三是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職稱、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均截止到2023年4月6日。四是定向招聘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是指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青南計劃、基層青年專項)、大學生村官等三類基層服務項目生,服務期從選派之日算起,截至到2023年4月6日。
(六)學歷認定。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現場資格審核時,所有考生學歷證書(含中專學歷)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統一驗證。除2023年的應屆畢業生外,若學歷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考生要聯系畢業院校予以解決。2023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進行網上驗證。結業生和肄業生不能視為合格學歷。
(七)專業認定。《公告》中的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的專業,具體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版)》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舊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國(境)外取得學歷的專業,審核時可通過其所學主要課程來認定是否該崗位所需專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
(八)放棄崗位和崗位遞補的處理。事業單位招聘中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中出現空崗后均可依次遞補,其中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只遞補一次。體檢及以后各環節中,空缺崗位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筆試和面試情況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九)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期間或畢業后入伍,服役期滿正常退出現役并完成學業取得學歷的高校畢業生。
(十)公開招聘工作的相關通知信息將通過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考生要隨時登錄網站關注相關信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招聘規定環節的事項,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本公告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事業單位招聘政策規定執行。招聘信息如有調整變化,以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最后發布的為準。
網上報名咨詢電話:
海南州人事考試中心 0974-8513856
共和縣人社局 0974-854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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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南縣人社局 0974-8501550
同德縣人社局 0974-859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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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考試中心 0971-8258589
招聘監督電話:
州委組織部 12380(干部一科)
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974-851277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中共海南州委組織部
海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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