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招聘2人公告
2023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舟山市外事與翻譯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舟山市外事與翻譯服務中心為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直屬的相當于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承擔市領導重要外事活動的翻譯,全市重要國際會議和經貿、文化等重大涉外活動的同傳、交傳翻譯,我市拓展與世界各國交流與合作的語言翻譯,為全市各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提供相關服務,辦理因公出國護照(通行證)、因公簽證手續,我市有關文件、法律法規、公報、協議等文本的筆譯及翻譯校審工作等。
二、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翻譯兼涉外文秘人員2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網站:http://zswsb.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網站(http://zswsb.zhoushan.gov.cn/)作為全程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戶籍不限,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國(境)外學歷獲得者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五)舟山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審核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4月7日下午16:00。
2、報名材料:
(1)《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填全個人簡歷、粘貼本人近期免冠電子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國(境)外學歷獲得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內2023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或相關證明);
(4)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3、報名方式:報名材料要求完整、齊全,報名者應對上述證明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有資料均需原件掃描成PDF格式,一并發送至單位報名郵箱zswqb@zhoushan.gov.cn(郵件主題設為“應聘翻譯崗位+姓名”)。
崗位合格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資格復審
考生在考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原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審核由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專業水平測試+面試”的形式(專業水平測試主要內容為口譯),專業水平測試和面試分別各占總成績的50%,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合格報名人數達到招聘計劃數6倍以上的,增加面談環節,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篩選后,按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確定入圍考試的對象,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高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成績還相同,則加試。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事業單位入編手續。
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秘書處反映。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280660、監督電話:0580-2281291。
舟山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2023年3月23日